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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7月2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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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轻纺城     股票代码:600790    编号:临2023-058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14日以传真、E-MAIL和专人送达等形式递交各董事,于2023年7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表决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各议案后形成以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资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CB)的议案》。(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临2023-060公告)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董事傅祖康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2024年5月7日)止。

  傅祖康先生的简历见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临2023-045公告。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董事会增补傅祖康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任期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2024年5月7日)止。

  鉴于本次发行资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相关工作仍在进一步推进和落实中,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审议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股东大会,待相关工作及事项准备完成后,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七月二十一日

  股票简称:轻纺城     股票代码:600790    编号:临2023-059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14日以传真、E-MAIL和专人送达等形式递交各监事,于2023年7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各议案后形成以下决议: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资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CB)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发行资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CB)的公告》(临2023-060)。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七月二十一日

  股票简称:轻纺城     股票代码:600790    编号:临2023-060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资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CB)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拓展融资渠道,探索资产证券化途径,有效体现既有固定资产价值,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公司拟在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资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CB),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发行种类及发行主要条款

  (一)发行种类

  发行种类为资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CB)。

  (二)发行主体、规模及发行方式

  资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CB)的发行由公司作为发行主体。

  根据债务融资工具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由公司作为抵押人,将部分市场房产作为抵押资产,向本次资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全体持有人提供抵押担保。具体发行价格、规模、年限、募集资金用途、担保等,将根据公司资金实际情况及未来投资计划等,结合监管机构的要求及债务市场情况确定。

  发行方式为按相关规定由监管部门审批或备案,一次或分期、公开或非公开发行。

  (三)发行对象及配售安排

  发行对象分别为符合认购条件的投资者。

  (四)期限

  期限最长不超过3 年。

  (五)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的资金将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或支付项目建设工程款以及其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事项。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资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CB)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发行授权事项

  为了高效、有序地完成资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CB)发行相关工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全权决定与此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本次发行相关资产抵押担保手续,签署与此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果董事会或董事长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发行或部分发行但尚未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登记或注册的,或已经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登记或注册但尚未完成发行的,则对董事长的授权有效期限持续至完成有关发行事项之日止。

  四、重大事项风险提示

  上述事项目前处于筹划阶段,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需经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等有关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后续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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