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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7月2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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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3-081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7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23年7月19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主持,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新增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8月4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3-082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新增对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3年度,公司已审核通过的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保、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94.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18.07%,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4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1.77%。本次新增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1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76%。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2、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无股权关系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亦未发生违规及逾期担保情形。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协鑫集成”)于2023年7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新增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业务发展及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芜湖鑫欣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鑫欣”)新增提供不超过 4,000 万元担保额度;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协鑫”)、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宁协鑫”)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句容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句容协鑫”)新增提供不超过 9,000 万元担保额度,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

  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担保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芜湖鑫欣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芜湖鑫欣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23年06月29日

  5、法定代表人:王佳军

  6、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芜宣大道与北航路交口6号

  7、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主要财务指标:芜湖鑫欣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为新设公司暂无数据。

  9、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有芜湖鑫欣光伏发电有限公司80.70%股权。

  10、其他说明:芜湖鑫欣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句容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句容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90000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4年07月17日

  5、法定代表人:韩春荣

  6、注册地址:句容市郭庄镇空港新区空港大道999号

  7、主营业务:研究、开发、生产、加工、销售太阳能设备、太阳能控制设备、太阳能发电安装系统、新能源发电设备、分布式电源及其配套产品、太阳能灯具及其配套产品;太阳能发电系统设计、维修维护服务;对太阳能发电项目的投资管理;光伏发电;电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以上句容协鑫2022年单体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一季度单体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9、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有句容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80.70%股权

  10、其他说明:句容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目的和风险评估

  1、芜湖鑫欣根据经营发展需要需加大融资能力,用于建设芜湖电池基地分布式光伏屋顶项目及日常经营等。公司通过为其提供担保,解决芜湖鑫欣经营中对资金的需求问题,公司能直接或间接分享子公司的经营成果。芜湖鑫欣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协鑫间接持有的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合肥协鑫的其他少数股东间接持有芜湖鑫欣少量股权,属于财务性投资。公司对芜湖鑫欣有绝对的控制权,在担保期限内公司有能力控制其经营管理风险及决策,可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因此合肥协鑫其他少数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2、根据句容协鑫经营发展情况,需加大融资能力,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合肥协鑫、阜宁协鑫通过为句容协鑫提供担保,解决其经营中对资金的需求问题,有利于句容协鑫保持必要的周转资金,公司能直接或间接分享子公司的经营成果。句容协鑫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协鑫的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合肥协鑫的其他少数股东间接持有句容协鑫少量股权,属于财务性投资。公司对句容协鑫有绝对的控制权,在担保期限内公司有能力控制其经营管理风险及决策,可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因此合肥协鑫其他少数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本年度发生的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累计发生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51,695.9万元,占公司 2022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11.59%,公司未发生违规及逾期担保情形。

  公司及控制的下属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3-083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8月4日下午14: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8月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4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4日9:15至2023年8月4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8月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会议室(协鑫能源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及编码情况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至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

  3、上述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通过。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8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2、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代码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深圳证券代码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深圳证券代码卡、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或本人身份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请在上述会议登记时间结束前送达公司,并电话确认。

  3、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协鑫能源中心)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马君健、张婷

  联系电话:0512-69832889

  传真:0512-69832875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协鑫能源中心)

  邮编:215125

  5、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股东大会工作人员将于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终止会议登记,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提前到场。

  (3)与会代表在参会期间的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06;

  2、投票简称:协鑫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4、如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8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8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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