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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北京城建(青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66       证券简称:城建发展        公告编号:2023-36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北京城建(青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北京城建(青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投资公司”),是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21,210万元人民币。公司为青岛投资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6,000万元(不含本次21,210万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青岛国誉府项目建设需求,被担保人青岛投资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李沧支行和中国农业银行李沧支行组成的银团(以下简称“青岛银团”)签订开发贷款合同,贷款合同额4亿元,期限为3年,以青岛国誉府北区项目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及后续在建工程作为抵押担保。

  目前,该笔贷款实际放款2.58亿元,贷款余额0.701亿元。为继续使用剩余贷款额度,青岛投资公司向青岛银团申请解除项目抵押,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总额不超过2.121亿元。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和2023年6月13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2024年度担保授权的议案。公司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55亿元(含)的担保总额,担保对象包含青岛投资公司,在担保额度范围及授权有效期内。

  2023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青岛投资公司提供不超过2.121亿元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同意青岛投资公司向青岛银团申请解除项目抵押,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总额不超过2.121亿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信息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青岛投资公司资产总额 1,430,920,015.94元,负债总额 1,395,013,963,67元,净资产 35,906,052.27元,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为 -8,220,558.26元。

  截至2023年03月31日,青岛投资公司资产总额1,676,743,248.22元,负债总额1,642,602,480.38元,净资产34,140,767.84元,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为-1,765,284.43元。

  (二)被担保人与公司关系

  被担保人青岛投资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青岛投资公司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2.121亿元。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青岛投资公司负责开发建设青岛国誉府项目,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需要,且青岛投资公司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同意青岛投资公司向青岛银团申请解除项目抵押,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总额不超过2.121亿元。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82.57亿元,占净资产比例75.38%,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39.40亿元,占净资产比例57.56%,公司无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无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600266         证券简称:城建发展           公告编号:2023-35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年7月19日,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董事长储昭武主持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张云栋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预算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张云栋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预算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公司董事会对张云栋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独立董事胡俞越、李明、张成思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张云栋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预算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对相关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变更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因退休原因,王艳女士不再担任公司总法律顾问。公司董事会对王艳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聘任刘锋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刘锋基本情况如下:

  刘锋,男,45岁,毕业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高级经济师,具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曾任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部长,北京城建(海南)地产有限公司副经理、党支部副书记、总经理,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助理兼北京城建(海南)地产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现任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北京城建(海南)地产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

  独立董事胡俞越、李明、张成思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王艳女士不再担任公司总法律顾问,同意聘任刘锋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我们了解了刘锋的学历、工作经历等情况,认为刘锋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公司聘任总法律顾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为青岛投资公司提供不超过2.121亿元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

  2021年11月,北京城建(青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投资公司”) 与中国建设银行李沧支行和中国农业银行李沧支行组成的银团签订开发贷款合同,贷款合同额4亿元,期限为3年,以青岛国誉府北区项目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及后续在建工程作为抵押担保。

  目前,该笔贷款实际放款2.58亿元,贷款余额0.701亿元。为继续使用剩余贷款额度,同意青岛投资公司向该银团申请解除项目抵押,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总额不超过2.121亿元。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2023-36号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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