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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7月1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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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3-053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持有公司部分股份解除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豫联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077,248,8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81%。本次豫联集团解除司法轮候冻结20,605,080股后,其持有公司股份无司法轮候冻结情形,累计被冻结股份仍为477,182,975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44.3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8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豫联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厦门豫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厦门豫联”)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17,248,8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81%;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为477,182,975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42.71%,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88%。

  一、本次股份解除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2023年7月18日,公司收到豫联集团通知,豫联集团所持公司20,605,080股股份已被解除司法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

  ■

  豫联集团正在积极解决剩余司法冻结事项,暂不存在平仓风险或强制过户风险。如有相关进展,豫联集团将及时通知公司,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豫联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被冻结情况如下:

  ■

  注1:本次豫联集团解除的为司法轮候冻结20,605,080股,累计被冻结股份保持不变,仍为477,182,975股。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信息,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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