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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7月1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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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3-103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澳科技”或“发行人”、“公司”、“本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6号])、《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深证上[2022]73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3年2月修订)》(深证上[2023]134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晶澳转债”)。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3年7月17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公布的相关规定。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号码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3年7月20日(T+2日)日终有足额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则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对认购金额不足896,030.77万元的部分承担余额包销责任,包销基数为896,030.77万元。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268,809.23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3、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债和存托凭证的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和可交换债的次数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企业年金账户以及职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晶澳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896,030.77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晶澳转债”)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申购已于2023年7月18日(T日)结束。

  根据2023年7月14日(T-2日)公布的《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为向所有参加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信息。现将本次晶澳转债发行申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晶澳转债本次发行896,030.77万元,发行价格为100元/张,即投资者可申购数量为89,603,077张,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及网上发行日期为2023年7月18日(T日)。

  二、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原股东优先配售晶澳转债共66,162,920张,总计6,616,292,000元,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3.84%。

  三、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结果及发行中签率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晶澳转债总计为2,344,015,000元(23,440,150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6.16%,网上中签率为0.0241433531%。

  根据深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信息,本次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有效申购数量为97,087,384,070张,配号总数为9,708,738,407个,起讫号码为000000000001-009708738407。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2023年7月19日(T+1日)组织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中签结果将于2023年7月20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可转债的数量,每个中签号只能购买10张(即1,000元)晶澳转债。

  四、配售结果

  ■

  注:《发行公告》中规定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1张为1个申购单位,网上申购每10张为1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余额7张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五、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晶澳转债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六、备查文件

  有关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投资者查阅2023年7月14日(T-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的《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告》,投资者亦可到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材料。

  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1、发行人: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靳保芳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1号院诺德中心8号楼

  联系人:武廷栋

  联系电话:010-63611960

  传真:010-63611980

  2、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二十三层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电话:021-20262061

  发行人: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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