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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7月1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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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孙)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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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孙)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浙江物产森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森华”)

  ● 被担保人:物产中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金属”)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物产金属系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物产中大”)控股子公司。物产森华系物产金属的全资子公司,系物产中大的控股孙公司。物产森华拟为物产金属向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期所”)申请合成橡胶(丁二烯橡胶)期货指定交割厂库事项出具担保函。本次担保金额为2亿元(人民币,下同)。本次担保发生前物产森华已实际为物产金属提供担保金额为8826万元。

  ●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 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物产金属根据业务需要,拟向上期所申请合成橡胶(丁二烯橡胶)期货指定交割厂库,申请库容1万吨。根据上期所要求,由物产森华为物产金属出具相关担保函。本次担保金额为2亿元。

  本次担保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对外担保额度和审批权限的议案》,其中包含物产森华为物产金属提供的担保限额4亿元,本次担保事项是该限额内的实际使用,无需另行提交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本次担保发生前物产森华已实际为物产金属提供担保金额为8826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物产中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63年01月01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凤起路78号

  法定代表人:缪雷鸣

  注册资本:3亿元

  经营范围:增值电信业务(凭许可证经营)。国内贸易(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除外),实业投资,经营进出口业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自有房产出租,物业管理,停车服务,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不含期货、证券咨询),市场经营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42.83%%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

  物产中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物产森华集团有限公司

  (3)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被担保人与担保人的关系:被担保人物产金属系物产中大的控股子公司。担保人物产森华系物产金属的全资子公司,系物产中大的控股孙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子公司物产金属根据业务需要,拟向上期所申请合成橡胶(丁二烯橡胶)期货指定交割厂库,物产金属拟与上期所签订《上海期货交易所丁二烯橡胶期货厂库协议书》(以下简称“厂库协议”),主要内容包括物产金属成为上期所上市品种合成橡胶的交割厂库,申请库容1万吨,拟存放期货商品的地点为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胶北街道办事处北关物流工业园中储路97号、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洮河路19号(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厂库协议约定的地点和库容为准,存放点、库容等相关信息后续可参见上海期货交易所官网:https://www.shfe.com.cn/)。物产森华拟对物产金属根据上述厂库协议项下开展期货商品合成橡胶入库、保管、出库、交割等全部业务所应承担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协议约定的义务、违约责任、损害赔偿责任以及上期所实现债权的必要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等且无论是单独、共同或与任何其他主体连带承担,无论是实际还是或有,也无论是作为本金、担保或以其他何种形式存在),承担不可撤销的全额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间为合作协议的存续期间以及存续期届满之日起两年(以上存续期包含合作协议规定的自动续期的期间)。根据上期所要求,须由物产森华为物产金属出具相关担保函。本次担保金额为2亿元。

  四、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2023年5月末,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238.48亿元,其中:公司实际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237.15亿元,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33亿元,均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9日

  

  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物产中大     公告编号:2023-045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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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7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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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陈新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9人;独立董事陈三联因公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董事会秘书殷畅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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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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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霞、金如意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9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2023-046

  物产中大十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八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13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7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10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0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关于修订公司《法人治理重要事项授权管理清单》的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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