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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7月1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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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暨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3-052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暨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我爱我家”)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书面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在董事长谢勇先生的主持下,于2023年7月18日以现场会议和线上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在北京市朝阳区朝来高科技产业园西区创远路36号院8号楼5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仍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提名方式和程序,经公司控股股东西藏太和先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推荐,并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第十届董事会同意提名谢勇先生、代文娟女士、郑小海先生、虞金晶女士、邹天龙先生、解萍女士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其中,谢勇先生、代文娟女士、虞金晶女士、邹天龙先生和解萍女士为西藏太和先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本公司股份41,102.8689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7.45%)推荐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提名方式和程序,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推荐,并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第十届董事会同意提名陈苏勤女士、常明先生、陈立平先生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上述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投票表决,选举产生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中,未有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不会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根据相关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第十届董事会的现任董事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将届满离任的非独立董事吕虹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工作表示感谢。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3年8月4日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主要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8月4日(星期五)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8月4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审议事项:

  (1)以累积投票的方式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以累积投票的方式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3)以累积投票的方式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与上述审议事项相关的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意见及《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即2023年7月19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9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谢勇,男,生于1972年。华东政法学院法学学士,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上海交通大学高级金融学院EMBA。1994年7月至1994年12月就职于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上海证券部,2002年5月至2005年3月任上海精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12月至今任太和先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9月至今任西藏太和先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5月至2015年11月任我爱我家副董事长,2015年5月至今任我爱我家总裁,2015年11月至今任我爱我家董事长。

  截止目前,谢勇先生通过自持及通过西藏太和先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控制本公司54,102.8689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2.97%),其中,谢勇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13,00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5.52%),通过其控股的西藏太和先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控制本公司41,102.8689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7.45%)。谢勇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西藏太和先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谢勇先生通过参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参加份额占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比例为1.15%。

  除上述情况外,谢勇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代文娟,女,生于1981年。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学士,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审师、会计师、高级经济师。历任职于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云南电网公司审计部从事内审工作。2012年11月进入公司,历任企划部副总经理、总经理,财务副总监,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2017年8月至今任我爱我家董事;2018年4月至今任我爱我家副总裁,同时担任审计部总经理。

  截止目前,代文娟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28,136股(占总股本的0.0012%);通过参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参加份额占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比例为1.15%。

  代文娟女士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郑小海,男,生于1979年。北京大学经济学学士,浙江工业大学工学学士。2002年9月至2014年9月曾任职温州大学计算机工程师。2014年9月至今任宁波子衿和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6年5月至2018年12月任我爱我家监事,其中2018年6月至2018年12月任我爱我家监事会主席;2018年12月至今任我爱我家全资子公司昆明百货大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内控合规负责人;2020年8月至今任我爱我家董事。

  截止目前,郑小海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通过参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参加份额占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比例为0.43%。

  郑小海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虞金晶,女,生于1987年。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华东师范大学学士。具备基金从业资格。历任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户理财部、上海众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产品总监。2015年10月至今担任太和先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太和先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谢勇先生所控制企业);2020年8月至今任我爱我家董事。

  除上述情况外,截止目前,虞金晶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邹天龙,男,生于1984年。硕士毕业于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获得经济学硕士学位,并同时获得香港大学金融学硕士学位;本科毕业于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获得财政学学士学位。2014年正式成为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持证人,具有基金业从业资格和证券业从业资格。2010年7月至2010年10月,任职于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担任证券分析师;2010年10月至2018年2月,任职于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部,担任证券分析师;2018年2月至2022年11月,任职于中信产业基金,担任基金经理助理;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任职于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投资者关系部负责人。2023年4月至今,担任我爱我家投资者关系总监。

  截止目前,邹天龙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解萍,女,生于1970年。云南大学新闻学学士,金融经济师;2002年12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于1994年进入公司,历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主任、证券事务代表、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2020年8月至今任我爱我家董事、董事会秘书,现兼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昆明百货大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2022年4月至今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第三届会员理事,现任云南省上市公司协会董秘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截止目前,解萍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通过参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参加份额占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比例为0.57%。

  解萍女士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苏勤,女,澳门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上海分公司、机构业务部等部门总经理,海通新能源产业基金董事长,海通众投金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海通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海通证券资产管理公司董事,海通证券董事总经理,中科招商投资管理公司联席总裁等职务。2015年9月至今任上海海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5年12月至今任上海海朔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0年7月至今任海南观潮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1年5月至今兼任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8月至今任我爱我家独立董事。

  截止目前,陈苏勤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常明,男,生于1972年。内蒙古财经大学企业管理学士,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曾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13年至今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18年11月至今兼任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8月至今任我爱我家独立董事。

  截止目前,常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陈立平,男,生于1961年。日本流通经济大学研究生院经济学博士。现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消费大数据研究院执行院长,北京行为科学学会会长,中国高校市场学会、中国商业经济学会常务理事,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中国商业联合会专家委员会委员。2014年8月至2020年8月兼任我爱我家独立董事。2010年6月至今兼任北京京客隆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7月至今兼任北京昆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2年12月至今兼任北京大明眼镜股份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3年2月至今兼任想念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1月至今任我爱我家独立董事。

  截止目前,陈立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3-053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暨监事会换届选举暨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我爱我家”)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书面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在监事会主席肖洋先生的主持下,于2023年7月18日以现场会议和线上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在北京市朝阳区朝来高科技产业园西区创远路36号院8号楼5层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到会监事5名,实际到会监事5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仍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3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提名方式和程序,经相关股东和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推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同意提名肖洋先生、刘中锡先生、许娜女士作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其中,刘中锡先生为公司股东天津海立方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73,033,70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10%)推荐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经审慎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上述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及选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候选人具备履行相应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上述《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产生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2023年7月18日召开第五届五次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职工代表组长联席扩大会决议,选举张敏女士、刘波女士为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上述职工代表监事将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监事会换届选举事项之日起三年。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和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根据相关规定,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第十届监事会的现任监事在新一届监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直至新一届监事会经股东大会选举正式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19日

  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及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1.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肖洋,男,生于1978年。同济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本科学历。2000年至今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3月起任我爱我家监事、监事会主席。

  截止目前,肖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通过参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参加份额占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比例为0.26%。其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用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刘中锡,男,生于1977年。浙江工商大学营销管理硕士,具备律师执业资格。历任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地产金融事业部苏州分部副总监,杭州银行绍兴分行行长、党委书记。2016年10月至2018年1月任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8年1月至2022年任海尔金融保理(重庆)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2017年12月至今任天津海立方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执行董事、总经理,同时兼任海尔集团(青岛)金盈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湖南潭州教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和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4月至今任我爱我家监事。

  除上述情况外,截止目前,刘中锡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许娜,女,生于1985年。哈尔滨师范大学教育管理本科学历, 北京大学EMBA在读。历任北京思源创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招聘经理。2014年4月至今任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6月起兼任集团人力行政中心高级总监,2021年11月至今任我爱我家监事。

  截止目前,许娜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9,100股(占总股本的0.0004%);通过参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参加份额占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比例为0.43%。许娜女士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2.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张敏,女,生于1971年。首都经贸大学在职研究生,企业文化师。1990年进入公司,曾任公司团委书记、党办主任、工会副主席、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企业文化部经理、营销中心副总经理,江苏百大房地产公司副总经理,物业公司总经理,云物业副总经理;曾任昆明百货集团党委书记、副总经理等职。2014年至今,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昆明百货大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工会主席、党群工作部总经理;2014年至今任我爱我家职工代表监事。

  截止目前,张敏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刘波,女,生于1981年。中国人民大学会计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历任北京蓝色光标品牌顾问有限公司高级经理,北京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高级经理。2019年1月至今任我爱我家公共关系中心总监;2021年8月至今任我爱我家职工代表监事。

  截止目前,刘波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通过参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参加份额占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比例为0.43%。刘波女士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3-054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陈苏勤女士为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提名人已经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8日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常明先生为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提名人已经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8日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陈立平先生为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提名人已经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8日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3-055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陈苏勤,作为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陈苏勤

  2023年7月18日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常明,作为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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