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07月1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8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部分核心骨干员工将其通过青岛晨星致远创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晨星致远”)间接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变为其本人直接持有,由此导致晨星致远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减少9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向市场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华君及其一致行动人青岛博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博亚”)、晨星致远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由64.73%减少至63.73%。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触及要约收购。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近日,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股东晨星致远的通知,晨星致远于2023年7月13日-7月17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将9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公司股份分别转让给公司部分核心骨干员工;本次股份转让系该部分核心骨干员工基于对公司未来长期发展的信心,将其通过晨星致远间接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变为其本人直接持有,不涉及向市场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

  (二)本次权益变动明细

  ■

  注1: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述核心骨干员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自晨星致远受让的上述公司股份,在受让后的6个月内不得转让。

  注2: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宋宝宏先生因持有晨星致远出资份额从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对此,宋宝宏承诺:“在本人就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通过晨星致远间接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所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宋宝宏先生自2022年5月20日起已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超过6个月;且本次交易系其持股方式由间接持股变为本人直接持股,不涉及向市场减持;本次交易未违反上述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相关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情况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晨星致远持有公司股份4,870,8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4%;本次权益变动后,晨星致远持有公司股份3,880,8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4%。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华君直接持有公司5.05%的股份,同时持有控股股东青岛博亚95%的股份,且担任晨星致远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张华君、青岛博亚和晨星致远三者之间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华君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

  注:以上合计数与各明细累计相加数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相关人员持股情况变动如下:

  ■

  注:以上合计数与各明细累计相加数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部分核心骨干员工将其通过晨星致远间接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变更为其本人直接持有,不构成向市场增持或减持股份的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情形,公司将根据股东后续持股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8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