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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7月1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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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公告

  根据香港证券交易所于2023年7月17日发布的公告,受极端天气影响,香港证券交易所全日停止交易,为保障集合计划平稳运作,维护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暂停旗下部分参照公募基金运作的集合计划于2023年7月17日的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业务类型和开放状态以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实际情况为准)。对于投资者提交的2023年7月17日的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等业务申请,注册登记机构将不予确认,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者账户。

  若因上述极端天气,香港交易所及港股通后续恢复正常交易,以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也将于同日恢复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若香港交易所及港股通继续全天暂停交易, 以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也将继续暂停当日上述业务,直至香港交易所及港股通恢复正常交易。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适用集合计划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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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提示:

  1、上述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是否开通转换与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详见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2、如遇因其他原因暂停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如有)的,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3、敬请投资者仔细阅读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本集合计划暂停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如有)带来不便。

  如有疑问,可通过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网站www.gfam.com.cn或者拨打广发证券全国统一客服热线95575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集合计划法律文件,了解本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集合计划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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