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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7月1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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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09          证券简称:兴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2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2023年7月17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志扬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造不锈钢化学品船舶暨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造不锈钢化学品船舶暨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18日

  证券代码:603209         证券简称:兴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3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造不锈钢化学品船舶暨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对外投资及被担保人的名称:兴通海狮航运有限公司、兴通海豹航运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及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

  ●本次对外投资及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本次对外投资和提供担保概述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1+2+1”战略发展规划及国际航运市场情况,为更好地扩大公司运力规模,提高市场竞争力,公司全资子公司兴通海狮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通海狮”)、兴通海豹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通海豹”)拟分别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各建造一艘25,900载重吨不锈钢化学品船,公司拟分别为两艘船舶建造项目提供不可撤销付款保函。

  上述投资建造两艘船舶的其中一艘船舶为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不锈钢化学品船舶购建项目”之一,公司已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4月17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6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另一艘船舶于2023年7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造不锈钢化学品船舶暨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兴通海豹拟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建造一艘25,900载重吨不锈钢化学品船。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对外投资及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兴通海狮航运有限公司

  1、登记证号码:74714108-000-12-22-0

  2、注册资本:100万美元

  3、董事:柯文理

  4、业务性质:船舶买卖、船舶管理、船舶运营业务

  5、成立日期:2022年12月20日

  6、地址:香港九龙旺角弥敦道610荷李活商业中心1318-19室

  7、股权结构:公司子公司兴通海运(海南)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8、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9、信用状况: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兴通海豹航运有限公司

  兴通海豹是公司通过兴通海运(香港)有限公司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信息如下(具体以实际登记证为准):

  1、注册资本:100万美元

  2、董事:柯文理

  3、业务性质:船舶买卖、船舶管理、船舶运营业务

  4、成立日期:2023年7月14日

  5、地址:香港铜锣湾希慎道8号裕景商业中心14楼1450室

  6、股权结构:公司子公司兴通海运(香港)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7、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8、信用状况: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对外投资及提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兴通海狮、兴通海豹尚未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担保合同和船舶建造合同,本次对外投资和担保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签署相关交易文件,最终投资和担保情况以各方实际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并授权董事会及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拟建造船舶的市场考察,择优确定船舶建造厂商、建造与担保合同的谈判、签署等全部与拟建造船舶相关的事宜。

  四、对外投资及提供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建造两艘25,900载重吨不锈钢化学品船,进一步优化公司船队结构,有利于拓展公司液货危险品运输业务,提升公司的运营管理能力与市场竞争力;同时,有助于公司更好地服务客户,顺应市场变化,响应客户需求,提供更优质的运输服务。本次交易符合公司“1+2+1”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更好地开展国际运输业务,增强公司给予投资者长期、持续回报的能力,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主营业务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提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公司资信情况良好,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整体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对外投资及提供担保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因经济发展周期及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在未来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国家宏观经济和行业走势,关注被担保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实际情况,动态评估风险并同步调整风险应对策略,保证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六、董事会意见

  1、本次投资符合公司“1+2+1”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参与国际化学品运输,提高市场影响力,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对外投资事项。

  2、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公司资信情况良好,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整体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2,318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0.8%。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也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特此公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8日

  证券代码:603209         证券简称:兴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1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2023年7月1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11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11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兴明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三)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造不锈钢化学品船舶暨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造不锈钢化学品船舶暨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75)。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网公告附件及备查文件

  (一)《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8日

  证券代码:603209         证券简称:兴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4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公司现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水路危险货物运输;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船舶租赁;软件开发;供应链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拟变更为:

  许可项目:水路危险货物运输;国内船舶管理业务;国际客船、散装液体危险品船运输;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船舶管理业务;船舶租赁;软件开发;供应链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基于公司经营范围发生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专人办理工商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

  上述内容的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三、备查文件

  (一)《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8日

  证券代码:603209        证券简称:兴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5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8月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8月2日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驿峰东路295号兴通海运大厦七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8月2日

  至2023年8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www.se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网》《中国日报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异地股东可以通过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合伙企业股东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员派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合伙企业印章)、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7月26日9:30-11:30、13:30-16:00。

  现场登记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驿峰东路295号兴通海运大厦七楼会议室,电话:0595-87777879。

  六、 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二)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驿峰东路295号兴通海运大厦九楼会议室

  联系人:欧阳广

  联系电话:0595-87777879

  联系传真:0595-87088898

  邮政编码:362800

  特此公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8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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