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3-024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7月14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7日通过邮件、专人送达、通讯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
会议由张宏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审核,同意提名以下人员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提名张宏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孟学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提名肖海兰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没有职工代表董事,公司拟选举的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审核,同意提名以下人员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提名廖俊雄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黄贤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进行。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23年7月31日(星期一)下午15:00在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理想时代大厦四楼会议室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3-025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7月14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7日通过邮件、专人送达、通讯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绚绚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以下人员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1)提名黄绚绚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吴桓桓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上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计投票制选举,上述二位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3-026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宏清先生、孟学女士、肖海兰女士3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廖俊雄先生(会计专业人士)、黄贤畅先生2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不设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不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廖俊雄先生、黄贤畅先生均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深圳证券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规定,公司已将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两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三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董事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黄伟坤先生将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换届选举议案后,不再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对黄伟坤先生在其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附件: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5日
附件: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3名)
张宏清先生:加拿大国籍,1962年出生,澳大利亚南澳大学工商管硕士、长江管理学院EMBA。2011年至今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张宏清、孟学夫妇通过控股股东亿泽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63.74%的股权,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宏清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宏清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孟学女士:加拿大国籍,1965年出生,澳大利亚南澳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11年至今一直担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目前,张宏清、孟学夫妇通过控股股东亿泽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63.74%的股权,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孟学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孟学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肖海兰女士:中国国籍,1979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1年至今一直担任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新宏泽包装(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肖海兰女士通过股东潮州南天彩云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0.11%的股权,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肖海兰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肖海兰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独立董事候选人(2名)
廖俊雄先生:195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曾任潮安会计师事务所所长、潮州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主任会计师;2006年至今,任潮州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
截至目前,廖俊雄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廖俊雄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廖俊雄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黄贤畅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副教授,执业律师。现任韩山师范学院副教授、广东新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黄贤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黄贤畅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黄贤畅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3-027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黄绚绚女士、吴桓桓女士2人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以上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计投票制选举,上述2位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上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附件: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15日
附件: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个人简历(2名)
黄绚绚女士:中国国籍,1984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中航技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跟单部操作员、新宏泽有限物流经理等。现任本公司监事、办公室主任。
截至目前,黄绚绚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黄绚绚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黄绚绚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吴桓桓女士:中国国籍,1986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本公司监事、行政部经理。
截至目前,吴桓桓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桓桓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吴桓桓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3-028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2023年7月13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参加本次职工代表大会的职工代表共30名。
本次职工代表大会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经过与会职工代表民主推选、举手表决,同意选举陈建华先生为公司下一届职工代表监事。陈建华先生将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一致。
陈建华先生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附件:陈建华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15日
附件:陈建华先生简历
陈建华先生:男,中国国籍,1974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大专学历,2007年至今任本公司后勤主管。
截至目前,陈建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陈建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陈建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3-029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23年7月31日(星期一)下午15:00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3年7月31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7月2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7月24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理想时代大厦四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
以上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大会分别选举3名非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其中,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以上议案需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3年7月28日,9:30-18: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库坑社区大富工业区10号深圳市新宏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明珠
联系电话:0755-23498707
传 真:0755-82910168
电子邮箱:xiamz@newglp.com、zhendai@newglp.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库坑社区大富工业区10号深圳市新宏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 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件一。
五、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2836”,投票简称为“宏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不含非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表一提案3,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本次会议不设置总议案。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7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
注:1、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2、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应当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3、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三: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3-030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3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同向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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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由于上半年部分原有客户中标时间较晚,且新中标客户的产品需通过客户样品技术评审和上机适应性验证,上半年尚未正式供货,预计订单将集中在下半年体现;
2、上半年烟草企业全面推进卷烟产品“盒”“条”包装改版加印二维码工作,需进行改版打样工作,订单数量相对减少。
四、风险提示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2、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