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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7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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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10   证券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23-038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7月9日通过邮件及电话方式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7月14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002010   证券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23-039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传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合成”)为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传化智联”)控股子公司,是专业从事顺丁橡胶生产的企业。传化合成拟向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期所”)申请丁二烯橡胶期货指定交割厂库,拟申请库容为2万吨。根据上期所要求,须由传化智联为传化合成出具相关担保函,根据拟申请的库容2万吨计算,以近五年交易价格均价为依据测算,库存价值总价为2.46亿元。如发生货损货差,本次担保金额为或有经济赔偿责任约人民币2.46亿元。担保期覆盖与上期所签订的合作协议的存续期及存续期届满之日起2年(鉴于协议期限为协议签署之日起2年,如双方无异议自动延续2年,因此担保函期限为不超过6年)。

  上述担保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且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传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07-06

  注册地点:嘉兴市嘉兴港区外环西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屈亚平

  注册资本:40,8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带储存经营、不带储存经营(票据贸易):丁二烯(凭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废溶剂油(C6≥70%)、含一级易燃溶剂的其他制品(丁二烯≤30%)的生产(凭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顺丁橡胶的生产和销售,合成橡胶的批发、零售;表面活性剂、纺织印染助剂、油剂及原辅材料、化工原料(以上范围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乙二醇的销售,从事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浙江传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浙江传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传化智联根据上期所的相关规定,拟为控股子公司传化合成向上期所申请丁二烯橡胶指定交割厂库资质出具担保函。担保函的担保范围为对于被担保人开展期货商品入库、保管、出库、交割等全部业务所应承担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协议约定的义务、违约责任、损害赔偿责任以及上期所实现债权的必要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等,且无论是单独、共同或与任何其他主体连带承担,无论是实际还是或有,也无论是作为本金、担保或以其他何种形式存在),承担不可撤销的全额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间为《上海期货交易所丁二烯橡胶期货厂库协议书》的存续期间以及存续期届满之日起两年(鉴于协议期限为协议签署之日起2年,如双方无异议自动延续2年,因此担保函期限为不超过6年)。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函尚未出具。

  四、董事会意见

  2023年7月14日,传化智联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认为传化合成向上期所申请丁二烯橡胶期货指定交割厂库符合业务发展需要,本次担保系根据上期所要求进行,有利于公司业务日常经营,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且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公司控股子公司传化合成是国内领先的顺丁橡胶生产企业,控股子公司本次申请丁二烯橡胶期货交割厂库,是为满足其发展的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前述事项提供担保是根据上期所相关规定进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情况、资信及偿还能力有充分的了解,其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决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7月14日,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累计担保总额为235,620.44万元(其中,开展资产池业务发生互保总额为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5.73%,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3.5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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