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3)。经事后核查,发现报告中“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之“一、重大环保问题”之“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存在遗漏,现将该情况补充披露如下:
一、补充披露情况
(一)补充前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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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
公司及下属公司均不属于国家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二)补充后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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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
公司及下属公司均不属于国家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二、其他说明
除上述补充内容外,《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3)其他内容不变。《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更新后)》(公告编号:2023-013)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公司对上述补充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