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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7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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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3-031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人员减持股份计划期满及后续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公司高管人员汪宇先生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收到股东汪宇先生的通知:其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同时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不超过6,125股,且满足年度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的25%。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实施情况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管人员汪宇先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披露了《关于高管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关于高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以及《关于高管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已在巨潮资讯网上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目前,汪宇先生的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相关规定,严格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如下表:

  ■

  二、后续减持计划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汪宇先生持有公司158,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0.021%。汪宇先生后续减持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规划安排;

  2、减持期间及方式: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应停止减持股份,减持实施期间相应顺延;

  3、股份来源、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汪宇先生本次拟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并行权获得,本次计划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6,125股,且年度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的25%。

  三、股东承诺与履行情况

  1、作为公司高管,汪宇先生承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截止目前,汪宇先生一直严格履行上述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汪宇先生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汪宇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的不确定性。汪宇先生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2、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汪宇先生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汪宇先生出具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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