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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7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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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乐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9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乐通股份”)尚未与交易对方签署正式的书面合作协议,公司与浙江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的《产业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系双方推进下一步合作的基准,不构成具体法律义务,具体投资事宜需在浙江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公司完成尽调基础上由双方进一步协商并签订具体合同中予以明确,提示投资者关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推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风险。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及相关监管部门审批,所筹划的交易事项能否按预期顺利开展,在决策流程及审批环节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未来拟投入资金量较大,公司拟通过自有及自筹资金进行投资,并引入技术团队、市场化资本,后续融资是否顺利,对投资项目的后续实施存在重大影响,提示投资者关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融资环节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风险。

  4、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项目与公司目前主营业务的油墨制造业务、互联网广告营销业务属于不同业务、不同行业,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属于跨界投资,对公司资金、技术、人才及市场等储备具有较高要求,同时,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可能存在受宏观经济波动风险、行业竞争加剧等多重因素影响,业务经营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实际经营情况可能存在无法达到预期的情况,提示投资者关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未来能否顺利实施、业务整合、业绩释放等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风险。

  5、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未来能否顺利推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在此期间公司股价可能出现波动,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重大资产重组概述

  1、乐通股份与浙江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吉经开区”)于2023年7月14号签署了《产业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乐通股份拟通过自有及自筹资金在安吉经开区与其他合作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建设高效异质结电池和组件智能制造项目。

  2、本次投资尚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及相关监管部门批准。

  3、根据《产业投资合作框架协议》,项目公司初始投资方包括乐通股份、技术团队和市场化资本,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2.5亿元,项目公司合作方所属国资平台产业基金投资项目公司1,250万元人民币,占项目公司股权比例为5%。

  此外,根据初步安排,乐通股份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40%暨不低于10,000万元、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晟资产”)出资不超过5%暨不超过1,250万元,初始投资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50%,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十五条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行为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鉴于本次项目涉及与控股股东大晟资产、业务团队共同投资,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项目合作方介绍

  1、浙江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浙江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是县政府派出机构,代表县政府负责安吉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项目推进、经济运行、平台规划与建设、企业服务以及新区建设等各项工作,负责统筹指导递铺街道、孝源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主管递铺街道、孝源街道二、三产业发展,负责昌硕街道、灵峰街道规上工业企业经济领域相关工作。

  2、业务团队

  为顺利实施本次项目,乐通股份已经着手搭建实施高效异质结电池和组件智能制造项目的专业化团队,涵盖了技术、市场、运营、供应链以及投融资等多个关键岗位的专业化人员,具备实施本项目的人员基础,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部分人员已入职乐通股份。

  3、大晟资产

  截至2023年3月31日,大晟资产为乐通股份的控股股东,直接持有乐通股份26.00%的股份。

  4、其他合作方

  包括地方政府指定的投资平台和产业投资方,目前具体投资主体尚未确定,公司后续将在具体投资主体确定后按照相关规则进行信息披露。

  5、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上市公司与前述合作方未发生购销交易,除大晟资产外,上市公司与本次投资项目合作方不存在关联交易的情况。

  三、本次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初始投资额为2.5亿元,全部作为注册资本缴足;

  2、项目拟总投资约47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30亿元,拟规划建设4.8GW高效异质结电池+4.8GW电池组件全自动智能产线。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总投资16亿元、二期总投资为31亿元,项目厂房计划一次性规划建设完成。

  3、除初始注册资本外,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主要通过项目贷款以及项目自身产出后实现的经营净现金流解决;

  四、《产业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浙江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项目主要内容。乙方承诺拟总投资约47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30亿元,拟规划建设4.8GW高效异质结电池+4.8GW电池组件全自动智能产线。项目分两期实施。项目厂房计划一次性规划建设完成。

  项目一期:总投资约16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13亿元(设备投资约5.6亿元),拟规划建设2条、1.2GW高效异质结电池+3条、2.4GW电池组件全自动智能产线。

  项目二期:总投资约31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17亿元(设备投资约13.8亿元),拟规划建设6条、3.6GW高效异质结电池+3条、2.4GW电池组件全自动智能产线。

  2.项目公司注册及股权投资。乙方承诺在甲方工业园区新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作为项目公司,注册资金2.5亿元人民币,由乙方、技术团队和市场化资本共同出资,其中,乙方同意甲方所属国资平台产业基金投资乙方项目公司1250万元人民币,占乙方项目公司股权比例为5%;同时乙方邀请甲方参与乐通股份未来在本项目项下的定向增发,具体投资事宜由甲方所属国资平台与乙方另行签署相关协议。

  3.工程代建及相关事宜。甲方同意为乙方项目的房屋土建工程、配电房提供代建。除前述代建内容外,厂房机电部分等由乙方自理。具体代建事宜由甲方所属国资平台与乙方另行签署相关协议。

  乙方承诺自甲方代建物业开始建设之日起五年内由乙方按照“代建成本”加年化单利6%全部回购。

  甲方代建的物业前期由乙方租赁使用,租金半年一付,先付后用,并按照100%先缴后补。若超过约定回购期限,乙方仍未完成回购的,应当按实支付代建物业租金,甲方不再给予补助。

  4.股权回购约定。乙方承诺:乐通股份计划在本项目投产2个完整会计年度后,择机尽快与项目公司全体其他股东达成一致意见,启动收购项目公司剩余全部股权的工作,以实现项目公司全部资产的证券化。

  5.人才引进。乙方承诺:将本项目中的有关国内外高级人才,纳入到在安吉的项目公司内,缴纳社保或落户安吉。

  从项目投产当年开始五年内,平均每年引进青年(40周岁以下)博士不少于1名;每年引进青年(40周岁以下)大学生(含大专生)不少于100名;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积极配合申报国家和省级引才计划项目。

  6.项目准入。乙方承诺:本项目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低于0.4吨标准煤;整体容积率不低于2.0;有关环评、安评、能评均符合安吉县有关工业项目准入规定;符合亩均税收80万元以上的园区准入门槛要求。

  特此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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