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07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3339 证券简称:四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0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相关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方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楼晓华、杨燕超、黄华、王志炎、朱国建分别持有公司股份1,192,739股、1,093,223股、2,280,872股、534,511股、623,427股,持股比例分别为0.3854%、0.3533%、0.7371%、0.1727%、0.2015%,持股比例合计1.8500%。

  楼晓华、杨燕超、朱国建上述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以及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取得的股份,黄华上述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王志炎上述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楼晓华、杨燕超、黄华、王志炎、朱国建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分别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290,000股、250,000股、550,000股、100,000股、150,000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0.0937%、0.0808%、0.1777%、0.0323%、0.0485%。上述计划减持总股份1,340,000股,拟减持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0.4330%,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际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楼晓华、杨燕超、黄华、王志炎、朱国建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数的25%;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0%。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均作相应调整。

  上述承诺具体内容详情请见公司披露的《南通四方冷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系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原因自主决定。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相关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5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