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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7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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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51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7

  债券代码:113668         债券简称:鹿山转债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鹿山新材”)的全资子公司江苏鹿山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鹿山”);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江苏鹿山提供担保的本金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江苏鹿山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9,628.79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5.89%。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7日、2023年5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的上述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的担保额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本次担保情况如下:

  2023年7月14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金坛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江苏鹿山与中国银行金坛支行签订的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人民币10,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三年。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具体情况如下表格所示:

  ■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最近一年及一期,江苏鹿山(单体)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上述2022年度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行

  债务人:江苏鹿山新材料有限公司

  1、担保额度:人民币壹亿元整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4、担保范围:在本合同第二条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5、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保障子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江苏鹿山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上述担保公平、对等,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

  五、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考虑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同意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事项。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保证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因产业扩产及日常经营需要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有利于保证其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促进其快速发展,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计划的事宜。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5.89%,所有担保均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603051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6

  债券代码:113668         债券简称:鹿山转债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期业绩预告适用于净利润为负值的情形。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3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500万元到-7,500万元,预计2023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7,000万元到-9,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出现亏损。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3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500万元到-7,5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同比,将出现亏损。

  2、预计2023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7,000万元到-9,000万元。

  (三)本次所预计的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715.1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461.19万元。

  (二)每股收益:0.96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影响

  1、公司太阳能光伏版块产能增加,为了迅速占领市场抢夺大客户订单,对价格进行了一定的调整,导致毛利率降低;

  2、公司为了激励员工,使各方共同对公司的长远发展做出积极贡献而实施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在本期计提了相应费用;

  3、公司销售规模迅速增长,营运资金需求亦大幅增长,导致本期银行借款增加,从而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有大幅增长;

  4、2023年3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本期计提了相应的财务费用。

  (二)非经营性损益的影响。

  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业绩预亏没有重大影响。

  (三)会计处理的影响

  报告期内会计处理对公司业绩预亏没有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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