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申请增加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DFI)发行规模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50亿元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DFI)发行规模,本次增加发行规模后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DFI)项下所有债务融资工具的余额合计不超过400亿元人民币,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简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编号为“中市协注〔2022〕DFI19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交易商协会接受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公开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等产品,也可定向发行相关产品,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成功发行了2023年度第十三期超短期融资券,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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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有关的文件详见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