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35 证券简称:利扬芯片 公告编号:2023-045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集中竞价减持数量过半
暨减持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董事瞿昊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581,68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3067%。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3年6月1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部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股东、董事瞿昊先生计划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4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7026%;本次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2023年7月13日,公司收到股东瞿昊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数量过半的告知函》;截至2023年7月13日,股东瞿昊先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84,4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438%。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瞿昊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现将有关减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注:上述股份来源包含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董事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是股东根据其自身资金需求而进行的,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安排实施,目前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继续实施减持计划以及实施进度,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及减持价格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688135 证券简称:利扬芯片 公告编号:2023-046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完成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核心技术人员卢旭坤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98,55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498%,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股权激励归属及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3年6月1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部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股东卢旭坤先生计划通过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62,5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314%。
2023年7月13日,公司收到卢旭坤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止2023年7月13日,卢旭坤先生累计减持6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314%。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减持结果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注:
1.上述股份来源包含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股份。
2.卢旭坤先生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股份来源于股权激励归属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