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山鹰国际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2023-054
债券简称:山鹰转债 债券代码:110047
债券简称:鹰19转债 债券代码:110063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关于股东
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泰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盛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吴丽萍女士、林文新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84,565,959股,占公司2023年6月30日总股本的33.2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后,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合计为1,003,899,000股,占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所持公司股份的67.62%,占公司2023年6月30日总股本的22.46%。
一、上市公司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林文新先生部分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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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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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的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按公司2023年6月30日总股本计算所得。
3、上述质押股份不会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4、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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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的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均按公司2023年6月30日总股本计算所得。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合计55,946.90万股,占其合计持股数量的比例为37.6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2.51%,对应融资余额为48,003.00万元;半年至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合计19,133.00万股,占其合计持股数量的比例为12.8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28%,对应融资余额为17,641.98万元。
上述股权质押是为了满足公司控股股东泰盛实业业务发展需要,融资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控股股东生产经营,还款资金来源为控股股东日常经营流动资金、自有资金等。目前泰盛实业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截至目前不存在违约风险。
2、泰盛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本次质押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公司治理和生产经营包括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4、截至目前,泰盛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相关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被强制平仓或强制过户的风险,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如后续出现平仓风险,泰盛实业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补充质押标的,追加保证金等应对措施应对平仓风险。如出现其他重大变化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四日
股票简称:山鹰国际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2023-055
债券简称:山鹰转债 债券代码:110047
债券简称:鹰19转债 债券代码:110063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变动超过1%的补充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控股股东福建泰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盛实业”)股份被动稀释及减持所致,泰盛实业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29.27%变动至28.24%,泰盛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吴丽萍女士、林文新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33.34%变动至32.30%。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自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因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及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公司总股本由4,584,735,112股变为4,595,602,408股,泰盛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吴丽萍女士、林文新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被动稀释0.08%。此外,公司控股股东自2020年12月23日至2020年12月2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43,993,706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96%。
综上,公司控股股东泰盛实业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29.27%变动至28.24%。泰盛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吴丽萍女士、林文新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33.34%变动至32.30%,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补充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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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致行动人吴丽萍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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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致行动人林文新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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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于2020年3月17日行权及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山鹰转债”、“鹰19转债”转股,导致泰盛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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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后泰盛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吴丽萍女士、林文新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山鹰转债”、“鹰19转债”目前处于转股期,可转债持有人是否选择转股及具体转股数量、转股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若后续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