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协议所涉及项目的相关合作事项为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后续还需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依法办理项目审批手续。项目具体合作事项及实施进展存在不确定性。
●本协议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协议的签订对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乙方)于2023年7月13日在广东省惠州市与惠州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惠州市政府,甲方)共同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双方拟在新型储能、抽水蓄能等领域深入开展合作。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甲方名称:惠州市人民政府
性质:市级人民政府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甲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1.签署时间:2023年7月13日
2.签署地点:广东省惠州市
3.签署方式:书面形式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审批或备案程序,以及尚待满足的条件
本协议为双方友好协商达成的意向性框架性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无需履行相关审批或备案程序。具体合作项目将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双方有关管理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并另行签订相关文件。具体合作项目明确后,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二、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的背景和目的
为抢抓当前新型储能大发展的有利机遇,深入落实广东省委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工作安排,加快推动惠州市能源结构优化升级,助力惠州加快打造广东高质量发展新增长极、建设更加幸福国内一流城市,双方本着“抢抓机遇、合作双赢、立足长远、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特制定本协议。
(二)合作内容
1.在遵守国家相关法规政策的前提下,乙方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在新型储能应用示范、抽水蓄能、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等方面,积极提供规划研究、方案编制、技术咨询和项目投资等服务,为惠州发展贡献力量。
2.乙方联合惠州企业,在博罗县、惠东县、龙门县和“3+7”工业园区内共同推动新型储能项目的应用示范。
3.在上述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开工建设的同时,甲方依法支持乙方在惠东县、龙门县开展抽水蓄能项目前期工作,并依法协助乙方做好相关工作。
4.乙方根据甲方新型储能产业发展需求,适时在惠州设立产业研发中心,推动新型储能领域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科技人才(团队)引进,甲方将依据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支持乙方在惠建设科研机构、引进科技人才(团队)。双方共同努力打造省级新型储能研发机构(或省级重点实验室),为甲方发展新型储能产业提供技术和人才支撑。
(三)协议中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条款
本协议书履行期限为三年,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及履行有利于公司新型储能和抽水蓄能业务发展,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视项目实施情况而定。
四、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双方友好协商达成的意向性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和项目,具体实施内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