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坤泰股份 证券代码:001260 编号:2023-040
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7月13日上午11:00在公司红旗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7月7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娟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与会监事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14日
证券简称:坤泰股份 证券代码:001260 编号:2023-041
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3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87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14.2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026.2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5,623.2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403.02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2月1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2月13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100Z000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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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募投项目之“年产675万㎡高档针刺材料和15,000吨BCF纱线建设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烟台鑫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鑫泰”)作为实施主体,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212.70万元及其利息(利息的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向烟台鑫泰增资。其中6,212.7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利息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前后,烟台鑫泰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本次交易系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烟台鑫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情况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005667070645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路39号
法定代表人:张明
注册资本:9,482.09万元
成立日期:2010年12月15日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汽车地毯、顶棚、合成纤维;销售:汽车零部件;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工程和技术研究;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厂房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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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2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经核查,烟台鑫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与发展,符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将烟台鑫泰在“中信银行烟台福山支行”开立的“8110601012901572737”银行账户作为募集资金专户,对 “年产675万㎡高档针刺材料和15,000吨BCF纱线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的一切事宜。
后续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有效监管,并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13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212.70万元及其利息对全资子公司烟台鑫泰进行增资,用以实施募投项目“年产675万m2高档针刺材料和15,000吨BCF纱线建设项目”。
2、监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坤泰股份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求,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没有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4日
证券简称:坤泰股份 证券代码:001260 编号:2023-039
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7月13日上午10:30在公司红旗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7月7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张明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详细内容请见2023年7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详情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烟台鑫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将烟台鑫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烟台福山支行”开立的“8110601012901572737”银行账户作为募集资金专户,对 “年产675万㎡高档针刺材料和15,000吨BCF纱线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的一切事宜。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