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净利润为负值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3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100万元到-4,3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出现亏损。
●2023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5,300万元到-4,500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3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100万元到-4,3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同比,将出现亏损。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5,300万元到-4,500万元。
3、公司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25.7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15.08万元。
(二)每股收益:0.12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1、报告期内,由于公司产品六氟磷酸锂市场价格与上年同期相比大幅下跌,导致六氟磷酸锂毛利总额较上年同期减少约4,100万元;
2、报告期内,因银行借款利息费用增加,导致本期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约1,100万元。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其他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本次业绩预告数据与将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可能存在差异,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