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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7月1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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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订框架协议的自愿性
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辉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3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订框架协议的自愿性

  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辉丰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丰石化”或“乙方”)与宝武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武清能”或“甲方”),于今日签订《氨氢能源领域合作框架协议》,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协议双方基本情况

  (1)甲方:宝武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3MA1GNY3B0X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钱峰

  住所地:上海市宝山区宝杨路1919号

  宝武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是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宝武”)一级子公司,注册资本584,803万元。公司秉持“绿色低碳、技术领先、服务一流”的经营理念,依托中国宝武在氢能资源禀赋、生态圈伙伴、制造业应用场景上的优势,以贯通氢能全产业链的商业化示范为目标,聚焦氢能产业、新能源产业、气体空分产业、天然气产业四大板块,全产业链发力推动氢能行业集聚,着力打造清洁能源行业的引领者。

  (2)乙方:江苏辉丰石化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82670143385R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仲汉根

  住所地: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二期码头凸堤内南港路南侧(仓储二大道)

  辉丰石化是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辉丰石化仓储项目总投资5亿元人民币,占地390亩,配套有液体库、固体库和气态库,设施达到国内一流水平,管理体系健全、自动化程度高,通过了HSE(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审计。

  二 、合作内容与方式

  双方将对方作为重要合作伙伴和业务发展的重点支持对象,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就氨氢能源领域相关项目开展合作。

  按市场公平原则,遵循国资管理的相关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业务合作,包括并不限于乙方向甲方提供液氨供应服务和资源保障;乙方利用自身石化供应链仓储辐射优势,为甲方提供氨氢储运服务;按照双方约定,乙方在甲方指定场所,提供氨转氢的业务合作;氨氢零碳产品示范及推广应用等业务合作以及互相参股投资等,也可共同与第三方企业合作。

  三、风险提示

  此协议是双方友好合作的指导性文件,双方将本着合法合规、公平公正,互惠共赢的原则,根据具体项目的具体情况,商定具体的合作模式,另行签署相关协议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四、备查文件

  《氨氢能源领域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辉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4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连续2个交易日(2023年7月10日、11日)收盘价格涨跌幅累计偏离20.0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23年7月10日披露了《关于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2、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辉丰石化有限公司与宝武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于7月11日签订《氨氢能源领域合作框架协议》(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签订框架协议的自愿性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2023年7月10日至1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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