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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7月1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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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高端装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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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7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基金募集情况

  ■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之后,及时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的查询,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和网站(www.phfund.com.cn)查询交易确认状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相关公告中规定。基金管理人自认购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因本基金红利再投资所生成的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按照基金合同第十六部分的约定另行计算)。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2日

  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份额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

  二、解除限售份额基本情况

  (一)公募REITs场内份额解除限售

  1、本次解除限售的份额情况

  ■

  注:上述份额限售期为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自2023年7月26日起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2、本次解除限售后剩余的限售份额情况

  ■

  注:上述份额限售期自本基金上市之日起计算。

  (二)公募REITs场外份额解除锁定

  1、本次解除锁定的份额情况

  ■

  注:上述份额限售期为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自2023年7月26日起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2、本次解除锁定后剩余锁定份额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后,无剩余的场外限售份额。

  三、本次限售份额上市后流通份额变化情况

  本次战略配售份额上市流通前,可在二级市场直接交易的本基金流通份额为180,000,000.00 份,占本基金全部基金份额的30.00%。本次战略配售份额解禁后,可流通份额合计294,000,000.00 份,占本基金全部基金份额的49.00%。

  四、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一)净现金流分派率说明

  基金首次发行时的年化净现金流分派率预测值=预测年度可供分配现金流/基金发行规模,对应到每个投资者的年化净现金流分派率预测值=预计年度可供分配现金流/基金买入成本。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上涨/下跌会导致买入成本上涨/下降,导致投资者实际的净现金流分派率降低/提高。

  根据《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鹏华深圳能源REIT在2023年度预测的可供分配金额为315,774,700 元。基于上述预测数据,净现金流分派率的计算方法举例说明如下:

  1、投资人在首次发行时买入本基金,买入价格5.896元/份,该投资者的2023年度净现金流分派率预测值=315,774,700/(5.896*600,000,000)=8.93%

  2、投资人在2023年7月11日通过二级市场交易买入本基金,假设买入价格为2023年7月11日收盘价6.260元/份,该投资者的2023年度净现金流分派率预测值=315,774,700/(6.260*600,000,000)=8.41%

  需特别说明的是:

  1、以上计算说明中的可供分配金额系根据《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予以假设,不代表实际年度的可供分配金额,如实际年度可供分配金额降低,将影响届时净现金流分派率的计算结果。

  2、净现金流分派率不等同于基金的收益率。

  (二) 本基金不同于股票、债券或主要投资于股票、债券的基金。本基金80%以上基金资产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并持有其全部份额,通过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持有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全部股权,通过资产支持证券和项目公司等载体取得基础设施项目完全所有权或经营权利。基金交易价格会因为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情况、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基础设施基金风险、基础设施项目相关风险、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的本基金其他风险等。

  五、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cn)或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了解、咨询相关信息。

  六、风险提示

  本基金为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础设施基金”),采用“公募基金+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的产品结构,与投资股票、债券、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公募基金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存续期内主要投资于最终投资标的为清洁能源类基础设施项目的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并持有其全部份额;基金通过资产支持证券等特殊目的载体取得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全部股权,以获取基础设施项目的运营收益同时承担基础设施项目资产价格波动。基础设施基金采取封闭式运作,不开放申购与赎回,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投资者持有的场外基金份额可通过转托管参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场内交易或在基金通平台转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信息披露文件,熟悉基础设施基金相关规则,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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