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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7月1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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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3--019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2022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亚圣象”或“公司”)于2023 年6月3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364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收到《年报问询函》后,公司对《年报问询函》所关注的问题逐个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回复如下:

  1、你公司全资子公司圣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象集团”)2019年收购福建华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宇集团”),业绩承诺期为2019年至2021年。根据圣象集团与郭学婢、福建合欣久、建瓯久隆欣、张爱琴、建瓯正奇签署的《股权收购协议》和《业绩补偿协议》约定:股权收购交易总对价为1.98亿元,原股东承诺华宇集团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计不低于人民币1.3亿元(其中:2019年度不低于2,800万元、2020年度不低于4,500万元、2021年度不低于5,700万元)。业绩承诺期届满,如华宇集团截至承诺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低于截至承诺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但不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的90%(含90%),则不触发补偿程序;如华宇集团截至承诺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低于累积承诺净利润的90%,则郭学婢、福建合欣久、建瓯久隆欣、张爱琴、建瓯正奇需要现金补偿给圣象集团。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福建华宇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华宇集团2019年、2020年、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217.44万、2,613.11万元和10,421.68万元,合计11,817.35万元,占承诺金额的比例为90.90%。根据业绩承诺的约定,不涉及业绩补偿事宜。

  年报显示,2022年华宇集团实现营业收入109,076.19万元,同比下降19.73%;实现净利润5914.45万元,同比下降54.32%。华宇集团在承诺期最后一年业绩快速增长,承诺期满后业绩大幅下滑,下游客户为你公司子公司圣象集团。请你公司:

  (1)列表说明2019年至2022年华宇集团对圣象集团的销售情况,包括产品类型、数量、单价、销售金额和占比以及圣象集团最终对外销售金额等。

  公司回复:

  2019年-2022年华宇集团对圣象集团的销售情况表

  ■

  注:上述“圣象对外平均销售单价”是圣象集团所有对外销售产品的整体平均价格,涉及多家工厂的多种规格、多种型号,华宇集团产品仅是圣象集团对外销售的一部分,因而导致2021年华宇集团对圣象集团的销售单价增幅高于圣象对外平均销售单价的增幅。

  (2)列表说明2019年至2022年华宇集团对除圣象集团外的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包括产品类型、数量、单价、销售金额和占比等。结合问题(1)对比同类型产品销售价格是否存在差异,并说明差异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2019年至2022年华宇集团对除圣象集团外的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列表如下:

  2019年度

  ■

  2020年度

  ■

  2021年度

  ■

  2022年度

  ■

  公司销售给圣象集团和圣象集团外前五大客户的各产品的平均单价情况如下:

  单位:元/平米

  ■

  从上表数据来看,2020年强化地板销售给圣象集团的售价略高于圣象集团外前五大客户,原因为圣象集团外前五大主要为国外客户,产品和国内产品的型号具有较大差异所致。其他销售给圣象集团的售价均低于销售给圣象集团外前五大客户的平均单价。

  因华宇集团自2019年8月被圣象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后,作为圣象集团的生产基地之一,与其他生产类子公司进行共同管理。圣象集团的业务经营模式为,由生产公司将生产的货物销售给圣象集团及销售公司,由圣象集团及销售公司对外出售,在生产公司和销售公司之间均保留一部分利润,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因圣象集团为合并关联方,继续承担对外销售的职责,而非终端客户,故华宇集团销售给圣象集团的价格低于其他客户的价格,具有合理性。

  (3)自查并说明你公司控股股东及董监高是否与交易对方郭学婢、福建合欣久、建瓯久隆欣、张爱琴和建瓯正奇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潜在利益关系。

  公司回复:

  经自查,本公司控股股东及董监高与交易对方郭学婢、福建合欣久、建瓯久隆欣、张爱琴和建瓯正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潜在利益关系。

  (4)结合问题(1)(2)(3)补充说明华宇集团2022年业绩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跨期调节利润的情形,圣象集团是否存在承诺期内通过调价对华宇集团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

  公司回复:

  华宇集团2022年和2021年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情况如下:

  华宇集团营业收入:

  ■

  经上表分析,2022年和2021年相比,华宇集团收入下降-26,749.51万元,下降19.69%,其中销售数量变动的影响额为-13,466.30万元。而同期大亚圣象实现营业收入736,296.84万元,同比减少15.86%,其中:地板业务销售收入565,608.01万元,同比减少16.46%。

  2022年因经济环境影响,房地产行业整体销售出现下滑,导致圣象集团对华宇集团多层实木地板提货量大幅减少,华宇集团营业收入下滑19.69%。2022年华宇集团对圣象集团的平均销售价格是下降的,圣象集团对外销售地板的数量和平均价格也是下降的。

  华宇集团净利润:

  ■

  2022年华宇集团净利润5,914.45万元,同比减少7,881.30万元,减少57.13%,而同期大亚圣象净利润42,773.63万元,同比减少18,850.27万元,减少30.59%。

  影响华宇集团净利润的主要科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主要变动原因为:

  三项费用:2022年度和2021年度相比,三项费用减少273.63万元,其中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较上年有所增加,原因为建瓯居佳公司正式投入生产,人员和办公等费用开支增加所致,而因汇率上涨,本期汇兑损益发生变动。

  其他收益:2022年度较2021年度的相比,其他收益减少1,401万元,该政府补助事项为华宇集团作为建瓯市龙头企业,建瓯市政府奖励给华宇集团财政贡献奖励金,2021年度该项补助共取得约1,800万元。

  信用减值损失:2022年度较2021年度相比多计提579.94万元,本期受整体经济环境和房地产行业不景气导致回款周期较2021年度相比较长,导致账龄延长,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

  综上所述,华宇集团的业绩大幅下滑主要是销售收入大幅减少,以及政府补助减少。

  公司遵循《企业会计准则》按收入确认政策确认收入及成本,不存在跨期调节利润的情形,也不存在承诺期内通过调价对华宇集团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

  (5)你公司合并报表层面因收购华宇集团形成的商誉为1.05亿元,2019年收购当年即计提减值831万元,之后年度未计提减值。请你公司说明2020年至2022年对华宇集团商誉减值测试的具体方法、过程、相关参数及其设置依据,并结合华宇集团业绩波动情况说明未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

  公司回复:

  2019年8月圣象集团完成对华宇集团90%股权收购,收购成本1.98亿元,取得华宇集团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9,277.49万元,形成商誉10,522.51万元。

  2019年12月31日经测算华宇集团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为39,463.96万元,而经江苏金证通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评估华宇集团含商誉的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为38,540万元(金证通评报字[2020]第0065号),整体商誉减值923.9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商誉减值831.57万元,因此2019年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831.57万元。

  2020年12月31日经测算华宇集团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为39,208.69万元,而经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华宇集团含商誉的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为40,800万元(金证评报字 [2021]第0035号),整体商誉不存在减值,因此2020年公司不需要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2021年12月31日经测算华宇集团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为37,832.28万元,而经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华宇集团含商誉的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为42,300万元(金证评报字 [2022]第0047号),整体商誉不存在减值,因此2021年公司不需要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2022年12月31日经测算华宇集团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为40,520.10万元,经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华宇集团含商誉的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为44,600万元(金证评报字[2023]第0052号),整体商誉不存在减值,因此2022年公司不需要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2020年商誉减值测试的具体方法、过程、相关参数及依据:

  本次商誉减值测试评估对象为与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收购福建华宇集团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系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评估范围为福建华宇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报表口径)的经营性长期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企业合并公允价值调整形成)以及分摊至该资产组的商誉。

  本次商誉减值测试评估方法为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法,评估方法选择原因如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第二十三条规定“选择评估方法时应当与前期采用的评估方法保持一致”,《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规定“后续期间商誉减值测试的评估方法应与以前期间的保持一致,除非有证据显示变更新的评估方法所得出的评估结论更具代表性,或原有的评估方法不再适用”。被评估资产组前期减值测试的评估方法为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法,本次评估原则上也应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法。另外,评估人员根据公允价值和在用价值两种假设下的未来收益预测数据计算验证了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不低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因此,本次评估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法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计算公式如下:

  ■

  其中:V—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Fi—未来第i个收益期的预期现金流量;

  Fn+1—永续期首年的预期现金流量;

  r—折现率;

  n—详细预测期;

  i—详细预测期第i年;

  g—详细预测期后的永续增长率。

  1.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的确定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预测

  本次对于未来营业收入的预测综合考虑了宏观经济形势和行业发展状况、企业发展规划、在手订单、客户经营状况、合作地产商的信誉度及企业的产能配置等综合因素,基于目前国内房地产市场在政策刺激下需要一定时间回暖、中美关系尚无回暖迹象的现状,对未来年度收入进行谨慎预测。

  本次对于未来营业成本的预测在历史年度财务数据基础上综合考虑了未来的材料构成、采购模式、资本性支出规划、企业发展规划,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预测数据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

  2.折现率的确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折现率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资产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该折现率是企业在购置或者投资资产时所要求的必要报酬率。如果用于估计折现率的基础是税后的,应当将其调整为税前的折现率。因此,本次评估首先计算税后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再将其转换为税前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BT)作为折现率。

  ①税后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的计算

  税后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

  其中:Re—权益资本成本;

  Rd—付息债务资本成本;

  E—权益价值;

  D—付息债务价值;

  T—企业所得税税率。

  本次评估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确定权益资本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

  其中:Re—权益资本成本;

  Rf—无风险利率;

  β—权益系统性风险调整系数;

  (Rm-Rf)—市场风险溢价;

  ε—特定风险报酬率。

  ②税前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BT)的计算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其应用指南并未规定将后折现率转换为税前折现率的计算方法,本次评估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IAS36)中提出的迭代法确定税前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经测算,税前折现率为17.05%。

  2021年商誉减值测试的具体方法、过程、相关参数及依据:

  本次商誉减值测试评估对象为与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收购福建华宇集团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系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本次评估范围为福建华宇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报表口径)的经营性长期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租赁负债、递延所得税负债(企业合并公允价值调整形成)以及分摊至该资产组的商誉

  本次商誉减值测试评估方法为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法,评估方法选择原因如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第二十三条规定“选择评估方法时应当与前期采用的评估方法保持一致”,《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规定“后续期间商誉减值测试的评估方法应与以前期间的保持一致,除非有证据显示变更新的评估方法所得出的评估结论更具代表性,或原有的评估方法不再适用”。被评估资产组前期减值测试的评估方法为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法,本次评估原则上也应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法。另外,评估人员根据公允价值和在用价值两种假设下的未来收益预测数据计算验证了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不低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因此,本次评估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法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计算公式如下:

  ■

  其中:V—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Fi—未来第i个收益期的预期现金流量;

  Fn+1—永续期首年的预期现金流量;

  r—折现率;

  n—详细预测期;

  i—详细预测期第i年;

  g—详细预测期后的永续增长率。

  1.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的确定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预测

  本次对于未来营业收入的预测综合考虑了宏观经济形势和行业发展状况、企业发展规划、在手订单、客户经营状况、合作地产商的信誉度及企业的产能配置等综合因素,基于目前国内房地产市场在政策刺激下需要一定时间回暖、中美关系尚无回暖迹象的现状,对未来年度收入进行谨慎预测。

  本次对于未来营业成本的预测在历史年度财务数据基础上综合考虑了未来的材料构成、采购模式、资本性支出规划、企业发展规划,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预测数据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

  2.折现率的确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折现率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资产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该折现率是企业在购置或者投资资产时所要求的必要报酬率。如果用于估计折现率的基础是税后的,应当将其调整为税前的折现率。因此,本次评估首先计算税后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再将其转换为税前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BT)作为折现率。

  ①税后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的计算

  税后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

  其中:Re—权益资本成本;

  Rd—付息债务资本成本;

  E—权益价值;

  D—付息债务价值;

  T—企业所得税税率。

  本次评估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确定权益资本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

  其中:Re—权益资本成本;

  Rf—无风险利率;

  β—权益系统性风险调整系数;

  (Rm-Rf)—市场风险溢价;

  ε—特定风险报酬率。

  ②税前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BT)的计算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其应用指南并未规定将后折现率转换为税前折现率的计算方法,本次评估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IAS36)中提出的迭代法确定税前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经测算,税前折现率为15.60%。

  2022年商誉减值测试的具体方法、过程、相关参数及依据:

  本次商誉减值测试评估对象为与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收购福建华宇集团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系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评估范围为福建华宇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报表口径)的持有待售资产、经营性长期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企业合并公允价值调整形成)以及分摊至该资产组的商誉。合并范围包含福建驰宇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福建正奇竹业有限公司、福建雅风竹木业有限公司、福建居怡竹木业有限公司、上海爱骐家实业有限公司,根据管理层的认定,收购后新设的下属控股企业福建建瓯居佳家居有限公司不在资产组涉及的企业范围内。

  本次商誉减值测试评估方法为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法,评估方法选择原因如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第二十三条规定“选择评估方法时应当与前期采用的评估方法保持一致”,《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规定“后续期间商誉减值测试的评估方法应与以前期间的保持一致,除非有证据显示变更新的评估方法所得出的评估结论更具代表性,或原有的评估方法不再适用”。被评估资产组前期减值测试的评估方法为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法,本次评估原则上也应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法。另外,评估人员根据公允价值和在用价值两种假设下的未来收益预测数据计算验证了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不低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因此,本次评估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法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计算公式如下:

  ■

  其中:V—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Fi—未来第i个收益期的预期现金流量;

  Fn+1—永续期首年的预期现金流量;

  r—折现率;

  n—详细预测期;

  i—详细预测期第i年;

  g—详细预测期后的永续增长率。

  1.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的确定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预测

  本次对于未来营业收入的预测综合考虑了宏观经济形势和行业发展状况、企业发展规划、在手订单、客户经营状况、合作地产商的信誉度及企业的产能配置等综合因素,基于目前国内房地产市场在政策刺激下需要一定时间回暖、中美关系尚无回暖迹象的现状,对未来年度收入进行谨慎预测。

  本次对于未来营业成本的预测在历史年度财务数据基础上综合考虑了未来的材料构成、采购模式、资本性支出规划、企业发展规划,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预测数据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

  2.折现率的确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折现率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资产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该折现率是企业在购置或者投资资产时所要求的必要报酬率。如果用于估计折现率的基础是税后的,应当将其调整为税前的折现率。因此,本次评估首先计算税后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再将其转换为税前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BT)作为折现率。

  ①税后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的计算

  税后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

  其中:Re—权益资本成本;

  Rd—付息债务资本成本;

  E—权益价值;

  D—付息债务价值;

  T—企业所得税税率。

  本次评估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确定权益资本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

  其中:Re—权益资本成本;

  Rf—无风险利率;

  β—权益系统性风险调整系数;

  (Rm-Rf)—市场风险溢价;

  ε—特定风险报酬率。

  ②税前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BT)的计算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其应用指南并未规定将后折现率转换为税前折现率的计算方法,本次评估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IAS36)中提出的迭代法确定税前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经测算,税前折现率为14.95%。

  未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

  被评估资产组近年来经营业绩如下:

  ■

  从上表可以看出,华宇集团2022年经营业绩与2021年相比有较大的下滑,主要是因为上游客户的销售进度受影响导致工厂整体销量下滑,同时,竹地板、WSPC/BSPC地板和强化地板的主要客户在美国,中美关系的恶化导致公司外销业务持续不明朗。

  从宏观层面来看,过去几年在“房住不炒”导向下,各部门出台了三道红线、集中度管理、严查经营贷、去杠杆降负债等政策在当时的背景下是合理的,但在长短期、内外部因素叠加下,房地产市场低迷拖累经济增长和就业,2022年11月以来,一行两会陆续出台房地产融资端利好政策,形成了信贷、债券、股权等三大融资政策支持体系,稳健经营优良房企迎重大利好。此外,2022年影响上游客户销售进度的因素也已消除,本次在历史年度经营数据基础上,结合宏观经济环境和行业发展状况等因素对未来年度经营业绩进行预测,其中2023年除考虑经营性业务以外,还考虑了雅风工厂土地收储产生的资产处置收益。资产组未来年度息税前利润预测数据如下:

  ■

  可以看到,永续期息税前利润略高于2020年进行性息税前利润总额,未来年度收益预测较为谨慎,2020年度和2022年度商誉减值测试均未减值,具备合理性。

  2、你公司2020年至2022年期末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19.84亿元、21.67亿元和25.45亿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2.53%、23.01%和26.65%,利息收入分别为621.41万元、639.06万元和1,396万元。货币资金余额和占比逐年增长,利息收入维持在较低水平。请你公司:

  (1)详细说明近三年货币资金的存放地点和存放方式,是否存在资金归集业务,是否存在与集团财务公司的资金往来。

  公司回复:

  公司近三年货币资金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而其他货币资金均为正常业务经营导致使用受限且均存放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存在资金归集业务,不存在与集团财务公司的资金往来,因此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是安全、且到期可回收。

  (2)详细说明2022年利息收入增长的具体原因,以及近三年货币资金规模与利息收入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一)公司2022年利息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2022年利息收入较上期增长了118.48%。主要原因为2022年度公司为了增加收益,与部分银行签订了协定存款协议,协议约定在保留额度内银行存款按活期利率计算,在保留额度外银行存款余额按协定存款利率计算,协定存款利率在0.3%-1.65%,故2022年的利息收入较上年有所增长。

  (二)公司近三年货币资金和利息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2020年至2022年度平均年利率分别为0.38%、0.29%和0.55%。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存在74家分子公司,涉及银行账户243余户。且由于公司于2022年签订了协定存款协议,活期利率较以往年度有所上升。普通活期存款利率为0.25%-0.3%,协定存款利率为0.3%-1.65%。公司近三年的平均年利率与活期存款利率基本吻合。

  故公司近三年的利息收入与资金规模是匹配且合理的。

  (3)请你公司年审会计师详细说明对货币资金真实性执行的审计程序及结论,是否发现存放及收支异常、其他使用受限或被第三方使用或归集的情形。

  会计师回复:

  在本次核查工作中,会计师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一)亲自前往公司及子公司基本户开户行或所在地人民银行,获取银行账户开户清单并与企业账面账户情况进行核对。

  (二)对银行账户执行函证程序。

  (三)亲自前往银行打印公司银行账户流水。

  (四)对主要银行账户资金收支执行双向核对并抽查大额收支原始凭证。

  (五)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并与现金日记账户余额进行核对。

  (六)获取并检查与其他货币资金相关的合同,检查保证金与相关债务的比例和合同约定是否一致。

  (七)检查货币资金收支的截至是否正确。

  (八)获取企业信用报告,检查货币资金是否存在抵押、质押或冻结等情况。

  (九)执行资金压力测试,同时结合公司销售、采购交易等情况,实施分析性程序,识别交易对象的真实性及与业务规模的匹配性。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未发现货币资金存在存放及收支异常、其他使用受限或被第三方使用或归集的情形。

  3、年报显示,2022年期末固定资产原值为51.58亿元,2022年度计提折旧1.69亿元。公司2021年期末固定资产原值为50.92亿元,2021年度计提折旧2.16亿元。你公司在2022年固定资产规模变动不大的情况下,折旧费用减少22%,其中机器设备折旧费用减少35.3%,运输工具减少53.8%。请补充说明2022年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减少的具体原因,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残值率确定的合理性,固定资产折旧计算的准确性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公司2021和2022年度累计折旧变化情况如下:

  2021年度

  单位:万元

  ■

  说明:类别重分类调整为机器设备和电子及其他设备的分类调整。

  公司在2021年年报中未区分上表中本期计提和类别重分类调整,直接合计在本期计提数进行披露,而因重分类调整对应的累计折旧减少数,则披露在累计折旧本期减少的金额中。

  2022年度

  单位:万元

  ■

  公司固定资产原值2022年较2021年增加6,581.51万元,变动率为1.29%,整体变动较小,主要为房屋建筑物的变动,为2021年新筹建的子公司在2022年8月转固所致。

  公司2022年度折旧计提费用与2021年剔除重分类后的折旧计提费用相比减少了1,039.23万元,整体变动较小,主要变动原因为机器设备中生产线等大型设备已提足折旧,到期不再计提所致。

  (二)公司折旧计提年限和残值率政策如下: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五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公司在综合考虑了法律法规规定、资产的经济寿命、资产工作强度、实现经济利益的方式、资产使用终了时残余价值等多个因素的基础上,确定不同类别的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残值率。

  经对比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菲林格尔(603226)和德尔未来(002631)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不存在重大差异。因此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残值率的确定是合理的。

  (三)公司固定资产折旧计算的准确性及合理性

  公司固定资产折旧计算采用财务核算系统中固定资产卡片管理系统根据配置正确的参数自动计算,然后自动生成分配成本费用类凭证记账。

  公司财务部也定期分析性复核固定资产折旧计算的准确性及合理性,2022年折旧情况综合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

  如上表所示,除机器设备的测算年折旧率处于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披露的折旧率区间之外,其余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测算的年折旧率与公司会计政策保持一致。

  经对比公司主要机器设备的原值、累计折旧进行复核检查,对应的折旧率低于会计政策披露的折旧率,主要原因是大部分机器设备在2022年前已经足额计提折旧,公司的机器设备管理较好,仍可以继续使用。

  会计师核查意见:

  在本次核查工作中,会计师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复核公司的固定资产会计政策,确认固定资产的分类、折旧年限、折旧方法、残值率是否存在变动;

  (2)获取公司固定资产明细表,结合固定资产明细分类,确认固定资产明细分类是否正确,折旧年限、折旧方法、残值率是否与会计政策保持一致;复核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计算是否准确;

  (3)获取同行业上市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并与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进行对比,分析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差异及合理性。

  经核查,我们认为,就财务报表整体的公允反映而言,公司固定资产折旧的会计核算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折旧政策不存在重大差异。

  4、年报显示,2022年期末其他应收款余额为9,532.92万元,其中5年以上账龄6,509.27万元,占比68.28%。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3,323.38万元,账龄均在5年以上,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请你公司:

  (1)补充说明5年以上账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金额,计提依据及充分性。

  公司回复:

  公司在计提坏账准备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分为按单项计提和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方式,其中,5年以上的其他应收款和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账龄在5年以上的合计数为4,839.70万元,与2022年年报中披露的6,509.27万元相差1,669.57万元,原因是公司在合并关联方抵消时抵消错了账龄分类,将1,669.57万元披露在5年以上,实际应归属于1年以内。

  实际按账龄列式情况如下:

  ■

  经复核和重新计算,公司其他应收款原值为9,532.52万元,坏账准备5,562.05万元,其他应收款余额为3,970.86万元,对财务报表无影响。

  复核程序如下:

  ■

  (2)详细说明前五大其他应收款的形成原因、发生时间、长期未收回的原因及合理性,应收对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回复:

  公司前五大其他应收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一:惠州市盛易木业有限公司,期末余额1,550.00万元。

  2015年3月大亚人造板集团有限公司与惠州市盛易木业有限公司签订《 企业租赁经营协议》,租赁保证金为2,800万元,1,250万元保证金冲抵最后六个月的租金。2021年根据新租赁准则,将协议约定的最后六个月租金1,250万元冲抵了保证金和租赁负债,剩余1,550万元在其他应收款中核算。

  公司按照账龄分析法,账龄5年以上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二:抚州市林业局―营林,期末余额700.00万元。

  该款项为大亚木业(江西)有限公司2004年与抚州市林业局签订的抚州市林业局负责营林及维护以及向造林户支付苗木款或提供苗木,以保证大亚木业(江西)能够按照保护价收购基地木材,同时大亚木业(江西)有限公司可从木款收购款中扣回。大亚木业(江西)有限公司在2004年累计支付了700万元。该合作目前已中止,款项未追回。

  公司按照账龄分析法,账龄5年以上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三:福建省宏森林业有限公司,期末余额427.97万元。

  2007年大亚木业(福建)有限公司与福建省宏森林业有限公司签订山场合作协议,双方各按50%出资收购山场合作营造林。2009年9月双方又签订了山林再转让协议,约定大亚木业(福建)有限公司将5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福建省宏森林业有限公司,转让价格427.97万元,因此形成对福建省宏森林业有限公司427.97万元其他应收款。当时双方约定付款期限为2010年4月1日-2015年3月31日,按五年平均付款。但福建省宏森林业有限公司一直未能付款。

  公司按照账龄分析法,账龄5年以上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四:丹阳市农业开发科技中心,期末余额355.41万元。

  2002年,江苏大亚人造板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大亚人造板集团有限公司)与丹阳农业开发科技中心签订协议,由江苏大亚人造板有限公司出资,丹阳农业开发科技中心负责营林及维护以及向造林户支付苗木款或提供苗木,以保证江苏大亚人造板有限公司能够按照保护价收购基地木材。江苏大亚人造板有限公司2003年-2005年间累计付款433.41万元,2012年收回78万元,余额355.41万元。

  公司按照账龄分析法,账龄5年以上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五:福建省大和竹业有限公司,期末余额290.00万元

  福建省大和竹业有限公司为子公司福建驰宇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被担保方,2018年5月10日子公司福建驰宇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作为担保人替福建省大和竹业有限公司偿还了银行贷款,形成了福建省大和竹业有限公司290万元其他应收款往来。因福建省大和竹业有限公司经营困难,当时判断该款项已无法收回,故2018年年末福建驰宇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该往来事项未对圣象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收购华宇集团造成损失。

  以上五家单位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

  5、年报显示,2022年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为19.48亿元,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余额8,573.45万元,坏账准备余额7,173.51万元,计提比例83.67%。你公司本期核销应收账款和坏账准备1,181.84万元,计提坏账准备5,395.6万元。请你公司:

  (1)结合应收账款的形成原因、发生时间、业务背景、是否具备商业实质、账龄、相关客户资信以及催收工作等情况,说明按单项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和核销应收账款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一)公司2022年末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其中: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前十大客户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上述款项为公司正常经营形成的款项,均具备商业实质,公司针对上述应收账款,实施了多种催收措施,根据客户情况不同开展电话催收、上门催收、发送律师函催收及诉讼等强制性催收方案,并将催收任务落实到责任人,定期跟踪催收情况。公司结合客户资信及催收情况分别对上述客户合理估计预期信用损失情况计提坏账准备。

  (1)客户一和客户二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下游供应链管理公司,从事建筑装饰业务,公司向其销售地产装饰类工程地板,根据该地产公司在香港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信息和舆情信息,存在债务违约事项,故公司将其判定为存在高风险领域的客户,终止了与其的合作,通过多次催款,签订了房屋抵债的协议,扣除抵债房产的价值后,对剩余应收账款余额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2)客户五为海外公司,未按期付款,公司结合多次催收情况,预计款项无法收回,故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3)其余公司均为最高人民法院所公示的失信公司或限制高消费企业。

  (二)公司本期计提和核销的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本期坏账核销金额为1,181.84万元。核销明细情况如下:

  ■

  核销原因为,上述公司应收账款都在5年以上,或经过司法程序,未执行到任何财产,或已被列入失信人名单,或公司工商状态为吊销营业执照,或公司已注销,经管理层审批,将应收账款予以进行核销。

  (2)对比同行业公司,结合信用政策、账款催收、截至目前的回款情况等,说明本期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公司回复:

  1、公司应收账款的信用政策

  公司主要采用赊销方式进行,综合考虑合作历史、客户规模、信用情况、销售金额等因素,针对每个客户的不同情况,公司所签订销售合同所规定的预付比例、信用期长短以及质量保证金比例、最后收款期限等条款,经公司内部严格评审给予不同账期。

  2、公司应收账款的催收政策:

  公司对欠款客户通过电话或者邮件等多种方法按照时间节点积极进行催收,将应收账款的催收作为公司重点工作之一,款项催收责任到人,对经过催收仍回款困难的客户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措施促进货款回收,通过以上措施保证应收账款回款,减少坏账发生的风险。

  3、公司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

  ■

  注:期后回款金额统计至2023年6月30日

  地板业务主要客户为房地产行业客户和零售客户,零售客户主要采用现销模式,房地产行业公司,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回款进度较慢。

  4、同行业可比公司2022年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情况如下:

  ■

  综上所述,公司制定了合理的账款催收政策,回款情况良好,坏账准备计提是充分的,合理的。

  请年审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会计师核查意见:

  在本次核查中,我们执行的核查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了解公司的应收账款信用政策,复核报告期内信用政策是否发生变化;

  (2)从公开渠道查询重要客户以及长账龄客户的财务状况和信用等级等有效信息;

  (3)检查应收账款账龄和历史还款记录,判断客户回款的可能性;

  (4)根据取得的公司期后主要回款账户的银行流水明细账,检查期后回款的真实性、准确性;

  (5)复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坏账准备的计提是合理的,充分的。

  6、年报显示,2022年期末存货余额为23.54亿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4.65%。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39.09万元,转回或转销624.2万元。请你公司结合存货备货和管理制度等说明存货规模与营业收入匹配情况,是否存在积压风险,并结合产品类型、库龄、可变现净值及其计算依据等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以及存货跌价准备转回或转销的具体原因。

  公司回复:

  (一)公司2022年和2021年期末存货账面价值与营业收入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存货的备货政策和管理制度:

  公司为保证生产的连续性和准确性,公司根据生产周期,下一阶段的销售目标,制定了不同存货相应的备货政策,原材料的备货期一般1-2个月左右,库存商品的存有量约为1-2个月的销售量。

  公司2021和2022年期末存货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24.53%和24.65%,变动比例0.11%,变动较小。2021年和2022年期末存货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6.41%和31.97%。变动率为5.56%,变动的主要原因为2022年下半年,受经济环境的整体影响,上下游行业收入均有所下降所致。

  公司2023年1-5月,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约为207,311.86万元,期后销售状况良好,不存在销售不利的积压风险。

  (二)公司期末存货类型、跌价准备及库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要求,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库存商品及大宗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其他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辅材料按类别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如果以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使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则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将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具体计算时,目标公司管理层综合考虑可变现净值、库龄以及存货残次情况进行跌价准备的计提。

  公司存货库龄基本在一年以内,基本不存在产品呆滞的情况,公司按照公司会计政策计提了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公司认为,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充分的。

  (三)公司本期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和转销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本期存货跌价准备转销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期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5,230.56万元,本期计提539.09万元,本期转回和转销金额为624.20万元,均为生产领用和实现销售。

  特此公告。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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