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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7月1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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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289 证券简称:罗曼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2
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2年年报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2年度景观照明市场需求下降,公司订单量减少,营业收入大幅下滑,公司购买总部大楼后管理成本上升,导致本期经营业绩出现亏损。

  ●景观照明设计毛利率较高是由于公司拥有较强的景观照明设计能力,且设计项目差异化较大;景观照明其他服务毛利率高是由于客户需求和维保周期的不同而有所波动。

  ●公司应收账款增长主要系合同资产到达结算时点后转入应收账款核算影响,扣除合同资产结算影响,2022年末应收账款规模下降,与营业收入变化趋势一致。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估计合理,充分覆盖应收账款的回收风险,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信用政策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销售费用增加与公司业务经营情况变动相符,公司管理费用增加与公司资产变化情况相符,具有合理性。

  ●如果未来经济增速进一步放缓,景观照明行业可能会延续投资规模缩减、项目建设期延缓等情形,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公司或将面临业绩进一步下滑的风险。如果未来公司客户出现财务状况不佳、履约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或工程结算拖延等情况,或将导致公司面临项目无法结算或无法按期结算、应收账款减值损失增加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3】0731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就《监管工作函》提出的问题,公司立即会同审计机构进行了认真核查及分析,具体回复和说明情况如下:

  1. 关于业绩。公司于 2021 年上市,年报显示,2021 年、2022年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7.36 亿元、3.12 亿元,收入规模大幅减少;归母净利润 1.17 亿元、-1510.78 万元,由盈转亏。请公司:(1)结合近年来行业发展趋势、竞争格局变化、产业链上下游情况、可比公司经营情况等,说明公司上市后业绩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2)补充披露公司近三年主要项目名称、项目进度、收入确认情况,并说明收入确认的方法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况;(3)结合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与行业趋势,分析业绩下滑是否具有持续性,并说明已采取和拟采取改善经营业绩的措施。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结合近年来行业发展趋势、竞争格局变化、产业链上下游情况、可比公司经营情况等,说明公司上市后业绩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1、新型城市建设带动景观照明行业在技术上向专业化、智能化、创意化方向发展。

  2022年3月,由国家发改委发布的《2022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中,明确提出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建设,提升智慧化水平,推进市政公用设施及建筑等物联网应用、智能化改造。国家住建部、发改委发布的《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到2030年底LED等高效节能灯具使用占比超过80%,30%以上城市建成照明数字化系统;《“十四五”全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聚焦绿色照明和智慧灯杆,积极发展绿色照明,加快城市照明节能改造。国家“碳中和、碳达峰”目标和《中国制造2025》战略的推进以及5G、大数据、感知交互技术、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的诞生,城市照明与各种前沿技术相结合发展,景观照明行业与低碳节能、文化创意、智慧城市等其他行业跨界交融。

  2、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以及半导体照明产业景气度的影响,景观照明市场需求下降,行业竞争日趋加剧。

  2021年,国家大力发展夜间经济,在夜间经济发展的带动下,“城镇化”、“大型活动事件”和“智慧社会”等其他驱动力,共同推进我国景观照明产值呈现恢复增长的发展态势。根据中研网公开信息,2021年中国景观照明市场规模为916.5亿元,同比增长27.28%。

  2022年国内经济在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的三重压力下,呈现走弱后反弹态势。受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景观照明行业需求不振,各细分市场需求均呈现不同程度的萎缩,行业竞争日趋加剧。截至2022年10月,拥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和“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双甲资质的企业数量达到205家,景观照明行业市场集中度整体较低。景观照明竞争领域逐步由以景观照明施工硬实力为主的竞争延伸至以景观照明规划和设计能力、工程管理能力、后期服务能力等软实力为主的竞争。企业通过不断延伸产业链,为用户提供一站式、全周期的景观照明解决方案,推动了行业竞争格局的提升。

  3、产业链下游需求紧缩,项目周期延长。

  景观照明行业包括景观照明设计、工程及维保等景观照明其他服务等方面。上游为照明产品、其他工程材料供应商和劳务供应商。公司不断拓宽供应商渠道,供应链稳定。下游为政府部门、房地产商和其他建设主体。景观照明行业与经济发展周期、宏观经济政策以及各地方政府的财政状况等因素密切相关。近年来由于客户资金预算紧张,项目投资需求减少,项目投资规模缩小,项目施工周期和回款周期拉长。

  4、公司上市后业绩变化符合行业特征。

  ①公司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近两年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以上数据来源于各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年度报告。

  由上表可知,近两年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营业收入基本呈先升后降的趋势。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的增幅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增幅,2022年度营业收入的降幅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降幅。公司近两年营业收入的变动趋势与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相一致。

  ②公司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近两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以上数据来源于各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年度报告。

  由上表可知,近两年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净利润整体呈下降趋势。2021年度,公司抢抓城市更新发展机遇,围绕建党百年、上海国际进口博览会等大型活动,公司在华东、华北地区业务上升明显,净利润同比增长8.63%。2022年度经营亏损的主要原因系:一方面,本期景观照明市场需求缩减,公司订单量减少,本期收入下降,导致毛利总额大幅下降;另一方面,购买总部大楼后管理成本上升,导致2022年度期间费用有所上升。

  综上,公司近两年的营业收入及利润水平符合行业发展规律,是公司经营情况的客观真实反应。

  

  (二)补充披露公司近三年主要项目名称、项目进度、收入确认情况,并说明收入确认的方法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况;

  1、公司近三年主要项目名称、项目进度、收入确认情况

  单位:万元

  ■

  注:

  ①浦东新区黄浦江沿岸景观灯光提升三期工程项目于2020年度完成主要工程建设进度,因部分楼宇未达到施工条件,至2022年度才完成整体项目验收。

  ②中国邮轮旅游发展示范区功能提升项目一期于2020年度已完成主要工程建设进度,21年受台风影响部分灯具拆除,导致21年产值减少;因海事塔等部分合同内容业主与相关部分一直协调未果,无法施工,导致整体项目验收缓慢。

  ③呼和浩特市夜景照明工程项目东河一标段于2021年度完成大部分合同产值,因部分楼宇未达到施工条件,2022年未发生施工,与甲方协调后按已完成工程量验收结算,2023年初已完成项目验收。

  

  2、收入确认的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不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况;

  公司主要业务是为客户提供景观照明工程、景观照明设计等履约义务,公司景观照明施工业务根据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主要根据工程性质,按已经完成的为履行合同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上述收入确认方法符合财政部 2017 年发布的修订后《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时空科技、豪尔赛、名家汇的收入确认方法均为时段法确认,即在合同期内按照投入法确定的履约进度确认收入。

  公司的收入确认方法和原则与同行业保持一致,同时公司定期获取项目委托方或监理方认可的工程进度单、劳务供应商的产值申报等,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内外部资料对比,故报告期内,不存在跨期收入确认情况。

  (三)结合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与行业趋势,分析业绩下滑是否具有持续性,并说明已采取和拟采取改善经营业绩的措施。

  1、2023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

  2023年,公司快速推进景观照明业务全国布局,青岛、开封、晋江、大连等城市的新项目稳步落地,生产经营逐步恢复向好。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10,597.39万元,同比增长288.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63.14万元,同比增长 402.36%。

  2、行业趋势及在手订单情况

  国家“双碳”战略、新型城镇化、城市更新等战略推动景观照明行业持续稳定发展。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2023年新签合同金额31,151.95万元。

  3、公司已采取和拟采取改善经营业绩的措施

  公司立足景观照明形成的设计+建设+运维+持续更新的全生命周期服务模式,持续夯实优势服务能力,加强市场开拓力度,推进文化旅游、数智新能源、智慧城市等新兴业务发展。公司已采取和拟采取的改善经营业绩的措施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①依托上海、成都双中心布局,以标杆带动标杆,复制优势业务模式,快速推进景观照明业务全国布局。积极推进福建、山东、辽宁、北京等新区域市场项目落地,为公司良性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②进一步延伸核心景观照明业务的业务链条,积极探索新业务发展模式,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在文化旅游需求强劲的大背景下,全面发力文旅产业的市场推广和标杆项目打造,形成文旅市场的品牌影响力。同时进一步提升设计引领和科技创新能力,将城市照明与绿色能源、储能技术及节能改造技术深度融合,推动城市照明绿色低碳发展。

  ③进一步加强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加强资金回笼力度,持续降低财务风险。

  ④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和客户管理,筛选优质低风险项目,选择资质信誉好的合作方,确保项目资金有保障。

  综上,在国家宏观政策调控,以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实施下,照明行业总体运行将呈现平稳向好的态势,将会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和消费活力。公司将充分利用上市公司的资本、资源和机会优势,快速形成多板块业务协同发展的战略布局。同时,进一步加强成本管控,努力改善经营业绩。长期来看,预计目前导致公司业绩下滑的因素不会对未来生产经营持续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业绩下滑不具有持续性。

  【会计师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了解行业发展情况、竞争格局变化、产业链上下游情况,查询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情况等,分析公司营业收入大幅下滑及2022年度亏损的原因及合理性;

  2、复核近三年主要项目进度及收入确认情况,获取项目委托方或监理方确认的工程进度,比对内外部确认的项目履约进度是否匹配;

  3、了解公司已采取和拟采取改善经营业绩的措施,分析实际经营情况与行业趋势。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1、公司近两年的营业收入及利润水平符合行业发展规律,是公司经营情况的客观真实反应。

  2、公司收入确认方法合理,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不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况;

  3、长期来看,预计目前导致公司业绩下滑的因素不会对未来生产经营持续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业绩下滑不具有持续性。

  2.关于毛利率。年报显示,2022年度,公司景观照明设计、景观照明其他服务毛利率分别为81.95%、36.23%,均大幅高于同行业公司水平。请公司:(1)结合经营模式、项目差异、技术水平、客户拓展、原材料价格、销售及采购策略等情况,说明毛利率偏高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区分主要业务板块说明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变化趋势一致。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结合经营模式、项目差异、技术水平、客户拓展、原材料价格、销售及采购策略等情况,说明毛利率偏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为客户提供照明工程设计、施工、安装到售后的“一体化”服务,可最大限度保证景观照明项目设计效果与实景建设的一致性,拥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能够获得较高利润。公司取得了景观照明行业的最高资质水平—“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与“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拥有自主知名品牌,技术优势突出。

  单位:万元

  ■

  公司业务分类以景观照明工程为主,2021年度占营业收入比为95.79%,2022年度占营业收入比为88.89%,景观照明设计及景观照明其他服务总体占比较低,毛利率对公司整体毛利率影响较小。

  景观照明设计作为景观照明工程的前端业务,较强的设计能力有助于拓展公司的市场信息渠道,增强公司业务拓展能力。

  公司景观照明设计和景观照明其他服务整体毛利率较高,主要原因系景观照明设计创意设计要求较高,而成本主要为员工工资与少量材料制作费用,因此毛利率水平较高。景观照明其他服务包括承接的维保、远程集控管理等业务,属于景观照明工程业务的辅助性服务。其毛利率由于客户需求和维保周期的不同而有所波动。

  景观照明设计作为景观照明工程的前端业务,较强的设计能力有助于拓展公司的市场信息渠道,增强公司业务拓展能力。近年来,公司多个项目荣获中国照明学会颁发的中照照明工程设计奖,入选“上海设计100+”,2021年公司获评首批“上海市设计引领示范企业”。

  景观照明设计业务设计内容的复杂程度不同,与是否主导核心创意设计、设计难度、创意性强度及综合性集成设计能力要求等因素密切相关,导致不同项目毛利率差距较大,因而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之间,该业务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

  景观照明其他服务业务毛利率较高,主要系公司借助长期在照明领域形成的品牌效应,长远规划发展一体化服务,包揽项目前期工程施工至后期日常养护,如本期新增的2022年度世纪大道景观灯光工程养护,前期工程系公司承建,故维护材料成本较低,且公司本期增加维护人员,部分维护项目由公司自有员工服务,降低了外包人工成本,故毛利率与同行业差异较大。

  (二)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区分主要业务板块说明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变化趋势一致。

  ■

  同行业可比公司业务分类口径不尽相同,未能从公开信息平台获取相关数据,基于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营业务均集中于景观照明工程业务板块,故此处根据同行业公司整体毛利率变化进行分析。

  2020年至2022年,公司毛利率波动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变化趋势一致。

  2022年度前五大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景观照明工程项目个体差异化较大,不同的项目设计要求、工程施工难度差别较大,利润水平存在较大的差异,2022年度公司前五大项目占营业收入比为42.50%,前五大项目平均毛利率为36.18%。成本控制方面,2021年度至2022年度施工业务地区变化较小,材料及施工劳务供应商长期合作,价格波动较小。

  2021年度及2022年度,公司景观照明施工业务成本结构比如下:

  ■

  注:2022年度直接费用占比较高主要系外购的虚拟现实技术使用费摊销。

  整体成本结构比稳定,变化较小,成本有效控制下毛利率相对稳定。

  【会计师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了解公司经营模式、技术水平、业务拓展模式、上下游交易价格及策略,分析不同业务下,项目毛利率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2、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披露信息,比较同行业可比公司报告期内经营业绩变动情况及毛利率波动情况,分析公司业务情况及毛利率变动趋势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

  (二)核查意见

  1、公司景观照明设计业务个体差异化明显,复杂程度不同,与是否主导核心创意设计、设计难度、创意性强度及综合性集成设计能力要求等因素密切相关,且公司拥有较强的设计能力,故设计业务毛利率较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具有合理性;

  2、景观照明其他服务业务毛利率较高因公司为景观照明业务一体化服务商,作为项目前期施工方,后期景观照明其他服务业务毛利率较高具有合理性;

  3、公司经营业绩变动情况以及毛利率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化趋势一致。

  3.关于应收账款。年报显示,2022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8.34亿元,同比增长12.06%,坏账准备金额为2.76亿元,计提比例约为33.09%。公司应收账款增长与营业收入大幅下降呈明显背离。请公司:(1)补充披露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金额、欠款方及其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账龄及坏账计提比例等;(2)按不同业务类型补充披露对应的应收账款规模、账龄、逾期情况、坏账计提和期后回款情况,说明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和合理性;(3)结合公司主要项目的建设进度、收入确认条件和时点、应收款项逾期情况等,说明在营业收入下滑的情况下应收账款同比增长的原因,前期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补充披露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金额、欠款方及其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账龄及坏账计提比例等;

  单位:万元

  ■

  注:1、公司承接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包括景观照明工程施工、设计、维护等其他服务项目,项目较多,此处合并应收余额及合同金额较小的景观照明相关项目。

  2、坏账计提方法=期末各账龄组应收账款余额×各账龄组预期信用损失率

  3、坏账计提比例=项目坏账计提金额/项目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二)按不同业务类型补充披露对应的应收账款规模、账龄、逾期情况、坏账计提和期后回款情况,说明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和合理性;

  单位:万元

  ■

  注:1、期后回款统计截至2023年6月30日。

  2、其他系其他业务收入形成的应收账款,主要为房屋租赁收入。

  公司主要客户为政府部门或其所属的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主体,结合景观照明行业特点,公司对多期业务形成的应收款项之回款情况及趋势进行预期损失率统计和测算,同时考虑前瞻性预期损失等因素(如行业环境、社会环境及公司自身发展等),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匹配公司业务发展及管理模式,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对未来运营状况的预测,对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定期计算,以此作为依据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因此,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金额充分且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八章金融工具的减值,对应收账款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为客观、真实表达业务情况,贴合项目应收款项的回收情况,定期对各账龄段平均损失率进行计算,以此作为依据确认预期信用损失。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1、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

  ■

  同行业可比公司均采用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并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作为确定依据,公司应收账款会计政策与同行业不存在重大差异。

  2、预期信用损失率的计算过程

  公司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的确认是基于迁徙模型所测算出的历史损失率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前瞻性因素的调整所得出,同时参考同行业可比公司预期信用损失率情况,具体过程如下:

  第一步:确定用于计算历史损失率的历史数据集合;

  第二步:计算历史平均回款率、预期回款率和迁徙率;

  第三步:综合参考同行业可比公司预期信用损失率情况,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率。

  历史平均回款率:近三年应收账款款项回收情况;

  前瞻性系数:根据行业环境、社会环境及公司自身发展情况确定;

  预期回款率=历史平均回款率*前瞻系数;

  迁徙率=1-预期回款率;

  5 年以上的预期信用损失率=100%,4-5 年的预期信用损失率=4-5 年的迁徙率*5 年以上的预期信用损失率,3-4 年的预期信用损失率=3-4 年的迁徙率*4-5 年的预期信用损失率*5 年以上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以此类推计算得出各账龄阶段的预期信用损失率。

  3、同行业可比公司预期信用损失率情况如下:

  ■

  注:上述数据来源各上市公司2022年度报告。

  公司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结合公司主要项目的建设进度、收入确认条件和时点、应收款项逾期情况等,说明在营业收入下滑的情况下应收账款同比增长的原因,前期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

  单位:万元

  ■

  注:期后回款统计截至2023年6月30日。

  公司主要业务是为客户提供景观照明工程、景观照明设计等履约义务,公司景观照明施工业务根据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主要根据工程性质,按已经完成的为履行合同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公司定期获取项目委托方或监理方认可的工程进度单、劳务供应商的产值申报等,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内外部资料对比,故报告期内,不存在跨期收入确认情况。

  单位:万元

  ■

  公司合同资产主要系已履约但未结算施工项目的收款权利,部分项目 2021 年底未达到结算时点,于合同资产核算,2022年度达到结算时点后,转入应收账款。扣除合同资产结转影响,2022年末应收账款较2021年末下降。2022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共计109,446.24万元,较2021年12月31日末下降15,086.26万元,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一致。

  

  【会计师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了解及评估了信用政策及与应收账款日常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并测试了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分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会计估计的合理性,包括确定应收账款组合的依据、金额重大的判断、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判断以及管理层对应收账款历史数据迁徙分析的合理性等,并复核预期信用损失率的合理性;

  3、结合信用风险特征、账龄分析,并执行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函证程序和检查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4、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独立测试其回收性。评估相关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回收性时,检查了相关的支持性证据,包括期后收款、客户的信用历史、经营情况和还款能力,复核管理层对其预期信用损失做出评估的依据;

  5、获取坏账准备计提表,检查计提方法是否按照坏账政策执行,重新计算坏账准备计提金额是否正确;

  6、结合项目情况对应收账款的形成原因和回款节奏进行分析,向公司相关负责人了解主要项目的完工进度情况,并统计项目结算情况,了解其形成时间和交易背景,检查是否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关联方有关;

  7、查询公开信息检查应收账款主要欠款方的股东情况,检查是否与上市公司以及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

  (二)核查意见

  1、应收账款与公司的业务性质、客户构成、结算模式相关,应收欠款方均不是公司及控股股东关联方,具有真实交易背景;

  2、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估计合理且充分,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信用政策不存在重大差异。

  3、应收账款增长率与营业收入增长率相背离的原因是由于部分项目 2021年底未达到结算时点,于合同资产核算,2022年度达到结算时点后,转入应收账款,扣除合同资产结算影响,2022年度应收账款规模下降,与营业收入变化趋势一致,前期不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

  4.关于管理费用与销售费用。年报显示,2022年度,公司管理费用4770.10万元,同比增长11.12%,销售费用2186.26万元,同比增长9.14%。请公司结合具体业务开展情况、费用支出与业务的匹配情况等,说明公司管理费用、销售费用与业绩反向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一)请公司结合具体业务开展情况、费用支出与业务的匹配情况等,说明公司管理费用、销售费用与业绩反向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2年度销售费用为2,186.26万元,较2021年度增长183.13万元,主要系销售人员薪酬增长所致,销售人员薪酬占销售费用比为43.20%,较2021年度增长360.02万元,2022年度公司文旅创意板块新设立子公司上海霍洛维兹、云南曼游等,销售人员人数自2021年度28人增至42人,故整体人员薪酬上涨。

  2022年度管理费用为4,770.10万元,较2021年度增长477.28万元,管理费用增长主要系2021年末购置新办公楼宇的折旧及物业管理费所致,年度管理费用折旧金额为710.00万元,年度物业管理费158.68万元,合计影响为868.68万元。

  综上,公司销售费用与业绩反向变动原因主要系销售人员人数上涨导致销售费用职工薪酬上涨,与公司业务经营情况变动相符,销售费用波动具有合理性;管理费用与业绩反向变动原因主要系新购置的办公场所折旧及物业管理费所致,与公司资产变化情况相符,管理费用波动具有合理性。

  特此公告。

  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7 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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