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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7月1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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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1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26        证券简称:华鲁恒升        编号:临2023-022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1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1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7月10日以通讯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已于2023年7月7日以通讯形式下发,应参加会议董事10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0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23-023)。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提名舒兴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补选舒兴田先生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3-024)。

  特此公告。

  附件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1日

  附件一: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舒兴田:男,1940年4月生人,大学学历,中国工程院院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分子筛和炼油催化剂制造专家。2013年至今,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院士,职业领域涉及分子筛和炼油催化剂开发和工业应用。

  证券代码:600426        证券简称:华鲁恒升       编号:临2023-023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1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规范法人治理,根据“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相关工作的要求,对《公司章程》第六章“党的基层组织”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600426       证券简称:华鲁恒升       公告编号:临2023-024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7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7月28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7月28日

  至2023年7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7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1次临时会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出席会议的股东凭身份证(法人股东还应出示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海股票账户卡;接受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同时出示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和上海股票账户卡,于2023年7月27日(上午9:00—下午17:00)至本公司证券部处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4-2465426

  联系传真:0534-2465017

  电子邮箱:hlhszq@hl-hengsheng.com

  联 系 人:高文军  李广元

  特此公告。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7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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