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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7月1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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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3-039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7日发给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于2023年7月1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5名,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鉴于王娜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经公司董事长宋尚龙先生提名,聘任韦媛女士为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韦媛女士简历附后)。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证券事务代表变更的公告》具体内容刊载于2023年7月1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融资的议案。

  鉴于公司部分综合授信即将到期,同意公司继续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1.4954亿元,期限1年,担保方式调整为以公司持有的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12亿股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并由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和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证人,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保证方式、保证期间等以具体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所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分别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2亿元、1.5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继续为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长春南关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1,000万元、1,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累计为1,033,426.97万元,占公司 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07.41%。上述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7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三年七月十一日

  

  附件:

  韦媛女士简历

  韦媛,女,1989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中级经济师。曾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展规划部职员、董事会办公室职员。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助理。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3-040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变更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王娜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工作原因,王娜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公司董事会对王娜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23年7月10日,公司2023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宋尚龙先生提名,聘任韦媛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聘任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吉林大路1801号

  邮政编码:130031

  联系电话:0431—84956688

  传真:0431—84951400

  邮箱:weiyuan@yatai.com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三年七月十一日

  

  附件:

  韦媛女士简历

  韦媛,女,1989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中级经济师。曾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展规划部职员、董事会办公室职员。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助理。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3-041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公司本次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19,784.71万元。

  2.公司本次为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0,510万元。

  3.公司本次为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亿元。

  4.公司本次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46,648万元。

  ● 上述担保无反担保。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分别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2亿元、1.5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CRH中国东北水泥投资有限公司(荷兰)间接持有上述两家公司各26%股权,未提供担保;同意继续为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在长春南关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1,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CRH中国东北水泥投资有限公司(荷兰)间接持有其9.20%股权,未提供担保;同意继续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长春南关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1,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其他自然人股东持有其23.69%股权,未提供担保。

  上述担保已经公司2023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

  法定代表人:翟怀宇

  经营范围: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控股其 74%股权 ,CRH中国东北水泥投资有限公司(荷兰)间接持有其26%股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6,143,378,829.84元,总负债为3,901,700,460.92元,净资产为2,241,678,368.92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454,696,882.29元,净利润-69,892,404.66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3年3月31日,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493,249,696.42元,总负债为3,296,420,807.18元,净资产为2,196,828,889.24元,2023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88,379,422.11元,净利润-44,849,479.68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磐石市明城镇

  法定代表人:陈波

  经营范围:水泥、水泥制品、石灰石购销、水泥混凝土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控股其74%股权,CRH中国东北水泥投资有限公司(荷兰)间接持有其26%股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651,668,531.90元,总负债为1,685,602,477.02元,净资产为966,066,054.88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554,611,141.84元,净利润 -223,441,309.56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3年3月31日,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697,878,999.37元,总负债为1,760,169,520.29元,净资产为937,709,479.08元,2023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2,675,259.69元,净利润-28,356,575.80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

  法定代表人: 陈波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预拌混凝土、混凝土构件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直接持有其64.61%股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33.69%股权、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持有其 1.70%股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105,890,140.24元,总负债为2,646,845,824.72元,净资产为459,044,315.52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561,126,769.70元,净利润-87,809,184.30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3年3月31日,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086,561,588.36元,总负债为2,667,711,678.90元,净资产为418,849,909.46元,2023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60,399,875.30元,净利润-40,194,406.06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

  法定代表人: 仇健

  经营范围:药品零售、生活美容服务、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的零售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直接持有其 76.31%股权 ,其他自然人股东持有其23.69%股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691,682,581.72元,总负债为5,112,268,908.89元,净资产为579,413,672.83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515,335,221.50元,净利润 -69,303,375.62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3年3月 31日,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671,048,446.46元,总负债为5,093,984,821.80元,净资产为577,063,624.66元,2023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416,238,440.92元,净利润-2,350,048.17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分别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2亿元、1.5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期限1年。

  2、公司继续为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长春南关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1,000万元、1,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期限1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系为满足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拥有被担保人的控制权,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的所属公司,具备偿还债务能力。CRH中国东北水泥投资有限公司(荷兰)注册地址在荷兰,难以办理担保业务,因此未提供担保;其余股东持股分散,因此未提供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出席公司2023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上述担保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对外担保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累计为1,033,426.97万元,占公司 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07.41%。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三年七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3-042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7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7月26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亚泰集团总部七楼多功能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7月26日

  至2023年7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中,第1-9项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告详见2023年6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第10项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告详见2023年6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第11、12项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告详见2023年7月1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股东大会文件将于会议召开前的5个工作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参会确认登记时间:2023年7月25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3、登记地点:长春市吉林大路1801号亚泰集团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1801号亚泰集团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4956688      传真:0431-84951400

  邮政编码:130031             联系人:秦音、韦媛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1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2023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7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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