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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7月1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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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财信发展 公告编号:2023-059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完成情况的公告

  公司股东贾启超、宋叶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发展”、“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贾启超计划自减持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财信发展股份不超过11,004,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宋叶计划自减持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财信发展股份不超过11,004,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

  2023年7月10日,公司收到贾启超、宋叶分别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截至2023年7月10日,前述预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其有关减持股份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本次减持的股份,股份来源为通过协议受让方式取得,贾启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价格区间为:4.14元/股-4.70元/股;宋叶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价格区间为:4.14元/股-4.70元/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贾启超、宋叶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实施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贾启超、宋叶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三、备查文件

  贾启超、宋叶分别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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