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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7月1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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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2023-50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7日以电话、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7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会议由林昱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福州华信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51)。上述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7月26日下午14:30时在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群众东路93号三木大厦17层公司会议室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5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2023-51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福州华信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担保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福州华信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华信实业”)拟向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1,000万元,期限1年,作为担保条件:公司子公司福建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位于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象峰村象峰126号福建人才限价商品住房商业会所的房产及其孳息收益、应收账款为上述贷款分别提供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同时福州华信实业及其控股股东平潭综合实验区泰盛融贸易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了足额的反担保措施。

  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中涉及的金融机构、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

  (二)担保审批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福州华信实业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1996年10月28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万元;

  (四)注册地点: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08号福建留学人员创业园研究试验综合楼408C(自贸试验区内);

  (五)法定代表人:严金炜;

  (六)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电气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建筑材料销售;肥料销售;灯具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家电零售;家用电器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照明器具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鞋帽批发;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专业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食用农产品批发;豆及薯类销售;谷物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非食用植物油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棉、麻销售;软件开发;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农作物种子进出口;农作物种子经营;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七)股东情况:平潭综合实验区泰盛融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其93.8%股权,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总公司持有其6.2%股权。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未持有福州华信实业股权,与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本次公司为福州华信实业提供担保不属于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时不需要回避表决。福州华信实业及其控股股东平潭综合实验区泰盛融贸易有限公司为该担保事项提供了足额的反担保措施。福州华信实业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福州华信实业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

  (八)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319,539,549.70元,总负债106,603,133.03元,净资产212,936,416.67元;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3,250,218,958.23元,利润总额39,833,808.12元,净利润29,875,356.09元。

  截至2023年3月31日,总资产344,203,130.05元,总负债118,688,417.53元,净资产225,514,712.52元;2023年1-3月,营业收入1,082,038,843.50元,利润总额12,578,295.85元,净利润12,578,295.85元。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福州华信实业拟向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1,000万元,期限1年,作为担保条件:公司子公司福建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位于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象峰村象峰126号福建人才限价商品住房商业会所的房产及其孳息收益、应收账款为上述贷款分别提供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

  上述协议的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福州华信实业为公司多年贸易合作伙伴,为其提供担保有助于推动双方贸易业务的稳步发展,福州华信实业企业经营正常,资信情况良好,未发现存在贷款逾期情况,且福州华信实业及其控股股东平潭综合实验区泰盛融贸易有限公司为该担保事项提供了足额的反担保措施,担保风险可控。董事会认为上述被担保主体财务结构健康,偿债能力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为福州华信实业向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1,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抵押和质押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福州华信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多年贸易合作伙伴,为其提供担保有助于推动双方贸易业务的稳步发展,该企业经营正常,资信情况良好,未发现存在贷款逾期情况,且提供了足额的反担保措施,担保风险可控。

  该项担保事项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子公司为福州华信实业向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1,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抵押和质押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上述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2023年7月1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2,700万元;母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余额为263,199万元;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92,000万元;公司上述三项担保合计金额为367,89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56.63%。上述对外担保事项中,无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2023-52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2023年7月10日召开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7月26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7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7月2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3年7月19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止股权登记日2023年7月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前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群众东路93号三木大厦17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1、上述提案1.00为特别议案,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予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3年7月11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参加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权登记日的股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因故不能出席者,可亲自签署个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应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一)。

  2、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及出席人身份证。

  (二)登记时间:2023年7月20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三)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群众东路93号三木大厦17层公司会议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办法: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群众东路93号三木大厦17层

  邮政编码:350005

  联系人:吴森阳、江信建

  电话:0591-38170632         传真:0591-38173315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11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否□

  委托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居民身份证号码(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

  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的选择栏目上划勾,单项选择,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32”。投票简称为“三木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3年7月26日交易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7月2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7月26日下午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2023-53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担保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1、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福州达源笙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达源笙”)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行申请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

  2、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福州轻工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轻工”)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行申请5,5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

  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中涉及的金融机构、担保方式、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

  (二)担保审批情况

  2023年6月9日和2023年6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2023年公司总计划担保额度为54.811亿元,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47.215亿元,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7.596亿元,担保额度在同类担保对象间可以调剂使用,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计划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审慎原则对各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和管理,具体详见公告2023-45。

  本次担保在上述担保计划内实施。根据公司2023年度担保计划,公司为福州达源笙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1,000万元,目前实际已使用0元,本次担保实施使用额度1,000万元后,其剩余可使用的担保额度为0元;公司为福州轻工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125,000万元,目前实际已使用92,000万元,本次担保实施使用额度5,500万元后,其剩余可使用的担保额度为27,50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福州达源笙贸易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2年5月9日;

  2、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万元;

  3、注册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08号福建留学人员创业园综合楼7层717A-1单元(自贸试验区内);

  4、法定代表人:李俊;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日用品批发;供应链管理服务;五金产品批发;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肥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日用品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6、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被担保方福州达源笙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9,316.67元,负债总额10,080元,净资产-763.33元;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763.33元。

  截至2023年3月31日,资产总额100,731.34元,负债总额37,445.71元,净资产63,285.63元;2023年1-3月营业收入18,511,703.31元,净利润64,048.96元。

  (二)福州轻工进出口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1990年10月6日;

  2、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3、注册地点: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08号福建留学人员创业园研究试验综合楼528(自贸试验区内);

  4、法定代表人:李俊;

  5、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开展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黄金珠宝、电子产品、橡胶制品的批发、代购代销;自有房屋租赁;砂石的销售;首饰、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及收藏品批发;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互联网零售;网上商务咨询;其他未列明商务服务业;供应链管理服务;医疗器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55%股权,陈健持有其30%股权,廖星华持有其8.3%股权等;

  被担保方福州轻工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060,522,861.44元,负债总额911,106,598.98元,净资产149,416,262.46元;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2,917,747,838.48元,净利润11,048,121.40元。

  截至2023年3月31日,资产总额1,244,323,329.57元,负债总额1,093,245,421.13元,净资产151,077,908.44元;2023年1-3月营业收入713,215,184.01元,净利润1,662,220.96元。

  公司为福州轻工的贷款提供担保,福州轻工主要股东陈健提供同额度连带担保责任,福州轻工为该担保事项提供了足额的反担保措施。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福州达源笙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行申请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

  (二)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福州轻工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行申请5,5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

  上述协议的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计划是为了满足公司2023年度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担保时,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对于向非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和其他股东将按权益比例提供担保或者采取反担保等措施控制风险,如其他股东无法按权益比例提供担保或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则将由非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被担保人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2023年度担保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本次担保在公司2023年度担保计划授权范围内。其中被担保方福州达源笙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轻工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均系公司合并会计报告单位,主体财务结构健康,偿债能力良好,本次公司为福州达源笙、福州轻工提供担保,是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2023年7月1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2,700万元;母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余额为263,199万元;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92,000万元;公司上述三项担保合计金额为367,89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56.63%。上述对外担保事项中,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三)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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