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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7月0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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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787 证券简称:海天瑞声 公告编号:2023-057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7月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8号优盛大厦4-801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海纳百川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贺琳女士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吕思遥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全体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2  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3 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4  议案名称: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5  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6  议案名称: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7 议案名称: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8  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9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0  议案名称: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增加注册资本、修改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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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议案11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有效表决权数量的2/3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议案10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韶华、顾鼎鼎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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