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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7月0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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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56        证券简称:浩欧博        公告编号:2023-027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7月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JOHN LI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谢爱香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3、 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会议的议案1、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 (上海)事务所

  律师:陈晓纯、李嘉言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认为: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会议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8日

  证券代码:688656           证券简称:浩欧博      公告编号:2023-028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监事会成员后,经与会监事一致同意,豁免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期限,现场发出会议通知,与会监事均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7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推选焦海云女士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已经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选举焦海云女士为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特此公告。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八日

  证券代码:688656           证券简称:浩欧博          公告编号:2023-029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5日、2023年7月7日分别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

  2023年7月7日,经全体董事、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提前发出会议通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长及副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7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JOHN LI先生、王凯先生、刘青新先生、熊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钱跃竑先生、肖强先生、黄蓉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四名非独立董事和三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二)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JOHN LI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王凯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并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具体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JOHN LI(召集人)、王凯、刘青新

  2、审计委员会:黄蓉(召集人)、王凯、肖强

  3、提名委员会:钱跃竑(召集人)、肖强、黄蓉、JOHN LI、熊峰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肖强(召集人)、钱跃竑、黄蓉、JOHN LI、刘青新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黄蓉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和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监事会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7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焦海云女士、宋风霞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于2023年7月5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马飞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二)监事会主席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选举焦海云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聘任总经理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JOHN LI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聘任副总经理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刘青新先生、孙若亮先生、黄晓华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聘任财务总监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韩书艳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聘任董事会秘书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谢爱香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谢爱香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已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且无异议。由于证券事务代表职务暂无其他合适人选,公司决定由谢爱香女士继续兼任证券事务代表至聘任新的证券事务代表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JOHN LI先生,副董事长王凯先生于2022年12月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指引》”)4.2.1条第(二)款:“董事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被提名担任科创公司董事:(二)最近3年曾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同时根据《指引》“4.2.2科创公司在任董事出现前款第二项、第四项规定的情形之一,董事会认为该董事继续担任相应职务对公司经营有重要作用的,可以提名其为下一届董事候选人,并应充分披露提名理由。”;“4.2.9 科创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参照本节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执行。”公司董事会现对选举JOHN LI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王凯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并聘任JOHN LI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理由说明如下:

  1、JOHN LI先生自2009年起任公司董事长,自2017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同时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在公司的产品、技术、市场、政策等方面拥有深厚的专业知识储备和丰富的履职经验,在公司经营发展、战略规划等重大方面发挥突出作用。其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对公司经营管理稳定性和未来发展至关重要。

  2、王凯先生自2013年10月起在公司任职,历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副董事长,熟悉公司整体经营,且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履职经验,为公司经营管理中不可缺少的关键人员。继续选举其为公司副董事长,有利于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团队的稳定,有助于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3、JOHN LI先生、王凯先生受到上述行政处罚后,已进行了深刻反省、对相关问题逐项进行认真分析,并积极完成整改。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JOHN LI先生、王凯先生对公司经营具有重要作用,同意JOHN LI先生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同意王凯先生继续担任公司副董事长。

  五、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2-69561996

  电子邮箱:jshob@hob-biotech.com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18号生物纳米园C10栋

  特此公告。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八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孙若亮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出生,拥有山东大学临床医学学士学位和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航天医学工程研究所研实员、北京海奥万信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销售主管、北京海奥基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大区经理。2013年10月至今历任公司销售总监、销售高级副总裁、分公司总经理。2022年1月30日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孙若亮先生通过苏州外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47,5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黄晓华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出生,拥有武汉大学生物化学学士学位和清华大学制药工程硕士学位。先后任职于深圳卫武光明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质量主管、赛默飞(Thermo Fisher)及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质量负责人。2021年6月-12月担任公司质量及项目管理副总裁,2021年12月起担任公司供应链副总裁。2022年1月30日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黄晓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韩书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出生,拥有北京大学财务管理本科学历及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会计学专科学历。先后就职于锦林电子(苏州)有限公司、西湖橡塑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四海彩印包装(苏州)有限公司等,分别任成本会计、财务主管、财务经理等职位。2011年8月至2015年12月任公司财务经理,2016年1月至2023年7月任公司财务副总监。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韩书艳女士通过苏州外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5,0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谢爱香女士:谢爱香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12月出生,毕业于苏州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2012年4月至今就职于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担任财务主管、内审经理、投资关系副总监、证券事务代表、内审负责人等职位。2023年3月24日起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爱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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