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07月0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6月3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7 日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南区科苑大道与学府路交汇处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52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并作出本次董事会决议。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会议由郑弘孟先生主持召开,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郑弘孟先生与本议案存在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选举郑弘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决策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组成成员如下:

  战略决策委员会由公司董事郑弘孟先生、独立董事廖翠萍女士、董事李军旗先生、董事刘俊杰先生、董事丁肇邦先生五人组成,召集人由公司董事长郑弘孟先生担任。

  提名委员会由公司独立董事李昕先生、独立董事李丹女士、董事丁肇邦先生三人组成,召集人由公司独立董事李昕先生担任。

  审计委员会由公司独立董事李丹女士、独立董事李昕先生、独立董事廖翠萍女士三人组成,召集人由公司独立董事李丹女士担任。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公司独立董事李昕先生、独立董事李丹女士、董事郑弘孟先生三人组成,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李昕先生担任。

  三、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郑弘孟先生与本议案存在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郑弘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刘钻志先生、雷丽芳女士、何国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郭俊宏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鉴于原董事会秘书任期已届满,在董事会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前,由董事长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64)。

  五、 关于修订《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65)和《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关于修订《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八日

  ■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6月3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7日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南区科苑大道与学府路交汇处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52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并作出本监事会决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经半数以上监事推举,会议由张占武先生主持召开,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张占武先生与本议案存在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2票,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选举张占武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八日

  ■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召开了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选举张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于2023年7月7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至此,公司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3年7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董事长:郑弘孟

  2、董事会成员:郑弘孟、李军旗、刘俊杰、丁肇邦、李昕(独立董事)、李丹(独立董事)、廖翠萍(独立董事)

  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1、战略决策委员会:郑弘孟、廖翠萍、李军旗、刘俊杰、丁肇邦,召集人由郑弘孟担任。

  2、提名委员会:李昕、李丹、丁肇邦,召集人由李昕担任。

  3、审计委员会:李丹、李昕、廖翠萍,召集人由李丹担任。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李昕、李丹、郑弘孟,召集人由李昕担任。

  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监事会主席:张占武

  2、监事会成员:张占武、陈紫华、张伟(职工代表监事)

  四、高级管理人员组成情况

  根据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结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组成情况如下:

  1、总经理:郑弘孟

  2、副总经理:刘钻志、雷丽芳、何国樑

  3、财务总监:郭俊宏

  鉴于原董事会秘书任期已届满,在董事会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前,由董事长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上述人员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以上选举及聘任的相关人员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八日

  附件:

  1、非独立董事郑弘孟先生

  郑弘孟,男,1966年生,毕业于台湾中原大学,获电子工程学士学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总经理,同时现担任富联国基电子(上海)有限公司和富联国宙电子(上海)有限公司董事、日本裕展贸易株式会社董事以及AMB Logistics Limited董事。此前曾担任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FG 事业群总经理、国基电子商务(嘉善)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郑弘孟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500,0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2、非独立董事李军旗先生

  李军旗,男,1969年生,毕业于日本东京大学,获机械工程博士学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同时担任基准精密工业(惠州)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精匠云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青岛海源合金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圆梦精密技术研究院院长。此前曾担任日本高知工科大学讲师、日本FINE TECH Corporation主任研究员、富泰华工业(深圳)有限公司高级技术顾问等职务。李军旗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720,0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3、非独立董事刘俊杰先生

  刘俊杰,男,1967年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同时担任公司高端精密机构件产品群(包含智能手机、个人穿戴)总经理、高端云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智能工厂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刘俊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4、非独立董事丁肇邦先生

  丁肇邦,男,1973年生,毕业于美国加州圣何西大学,获电机工程硕士学位,现任公司资深副总经理,同时担任鸿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及董事,曾于2007年加入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领导服务器与储存器产品设计研发制造与经营管理团队。丁肇邦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5、独立董事李昕先生

  李昕,男,1977年生,毕业于美国卡内基梅隆大学,获电子与计算机工程系博士学位,现任美国杜克大学电子与计算机工程系正教授、中国昆山杜克大学协理副校长(研究生院与科研)、中国上海欣兆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首席科学家。此前曾担任美国卡内基梅隆大学副教授、美国 Xigmix 公司首席技术官和联合创始人。李昕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6、独立董事李丹女士

  李丹,女,1978年生,毕业于美国佐治亚理工大学 Scheller 商学院,获会计专业博士学位。现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长聘副教授、博士生导师。担任清华大学-新加坡管理大学首席财务官双学位硕士项目、清华大学高级财务管理与大数据硕士项目学术主任、清华大学公司治理研究中心主任。同时担任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方微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联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易点云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7、独立董事廖翠萍女士

  廖翠萍,女,1966年生,毕业于华东理工大学,获资源与环境学院化学工艺专业博士学位。现任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能源战略研究中心副主任、二级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同时担任广东省环境经济与政策研究会副理事长、广东省碳标签专委会副主任、广东省能源计量检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廖翠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8、非职工代表监事张占武先生

  张占武,男,1971年生,毕业于清华大学,获工学博士学位,正高级经济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现担任富联裕展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占武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9、非职工代表监事陈紫华女士

  陈紫华,女,1980 年出生,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本科学历。现担任公司工会副主席、公司CNS 事业群工会主席,公司CNS总经理室行政秘书。陈紫华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20,950股,与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10、职工代表监事张伟先生

  张伟,男,1976年生,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21年7月加入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审计处处长。张先生曾长期任职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审计总监、内控总监、监察部长并兼任多家子公司监事长职务,拥有超过20年审计监察专业及管理工作经验。张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11、高级管理人员刘钻志先生

  刘钻志,男,1971年生,毕业于淡江大学,获美国研究所法学硕士学位。现担任南宁富联富桂精密工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重庆富桂精密工业有限公司及日本裕展董事,广西鸿之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刘钻志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12、高级管理人员雷丽芳女士

  雷丽芳,女,1980年生,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本科学历。现担任公司iPEBG事业群机构采购代表,负责自动化设备及通用设备采购和工务采购。曾负责公司iPEBG事业群深圳商务工作以及自动化设备单位经济管理和人力资源工作。雷丽芳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13、高级管理人员何国樑先生

  何国樑,男,1968年生,毕业于台湾交通大学,获电信研究所硕士学位。于2005年加入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曾任网通事业群策略投资处经理及资深处长职务,现任公司产业研究中心主任,Amax Engineering Corporation、成都钕娲创造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此前曾担任Foxconn Ventures Pte. Ltd及上市公司建汉科技、台扬科技等公司董事。何国樑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14、高级管理人员郭俊宏先生

  郭俊宏,男,1966年生,毕业于清华大学(北京),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现担任鸿驰咨询顾问(深圳)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随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鸿富管理顾问(深圳)有限公司董事、弘懿创业投资(天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天安德源(山西)农业有限公司董事。此前曾担任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317.TW)资深副总经理、FIH Mobile Ltd.(富智康集团有限公司)(2038.HK)司库及财务部主管、富泰京精密电子(北京)有限公司及富智康精密电子(廊坊)有限公司监事、曾参与世界银行成员国际金融公司以及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于中国投资的基建项目。郭俊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850,000股,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以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2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

  证券代码:601138   证券简称:工业富联     公告编号:2023-061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7月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南区科苑大道与学府路交汇处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52层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现场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由董事长李军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郭俊宏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丁肇邦、王自强列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3、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苏峥、从群基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临时提案的提案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8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7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特此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八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