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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7月0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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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3-28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7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6月30日通过书面文件方式、电子文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现场参会4人,通讯方式参会3人,董事高宏波先生、独立董事李胜兰女士、郭天武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董事蔡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建设佛山南海广弘创汇湾总部产业基地项目的议案》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为贯彻落实公司发展规划,董事会同意公司所属广东广弘创汇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佛山南海广弘创汇湾总部产业基地项目,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不超过136,116.16万元范围内,负责该项目的一切运作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建设佛山南海广弘创汇湾总部产业基地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广东广弘创汇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9.4亿元长期项目贷款及公司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加快佛山南海广弘创汇湾总部产业基地项目建设,董事会同意广东广弘创汇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9.4亿元长期项目贷款,期限18年,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广弘创汇湾公司不超过9.4亿元项目贷款及公司对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一切事宜,授权和担保期限为十八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广东广弘创汇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9.4亿元长期项目贷款及公司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下午3点在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 437 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 37 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2023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8日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3-29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建设佛山南海广弘创汇湾总部产业基地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为贯彻落实公司发展规划,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6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建设佛山南海广弘创汇湾总部产业基地项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所属广东广弘创汇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弘创汇湾公司”)投资建设佛山南海广弘创汇湾总部产业基地项目,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不超过136,116.16万元范围内,负责该项目的一切运作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投资方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广东广弘创汇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2.单位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桃园东路99 号力合科技产业中心10栋研发车间905—15 研发车间

  3.法定代表人:姚威

  4.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5.注册资金:10000 万(元)

  6.成立日期:2022 年9 月20 日

  7.营业期限:长期

  8.股权结构:佛山市南海种禽有限公司持有广弘创汇湾公司100%股权;广东省广弘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佛山市南海种禽有限公司70%股权,佛山市南海区联华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佛山市南海种禽有限公司30%股权;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广东省广弘食品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间接持有广弘创汇湾公司70%股权,南海联华间接持有广弘创汇湾公司30%股权。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园区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会议及展览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创业空间服务;物业管理;科技中介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税务服务;餐饮管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科普宣传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弘创汇湾公司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三、投资项目概况

  (一)投资项目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建设的佛山南海广弘创汇湾总部产业基地立足广弘控股优势民生主业,聚焦绿色食品“专精特新”领域,定位于食品科技与生物科技创新资源集群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项目位于佛山国家高新区内,是佛山市“十大创新引领型特色制造业园区”佛中人才创新灯塔产业园创新灯塔社区极核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坐落在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黄洞迳水库旁,毗邻南海大学城。项目规划净用地面积40075.48㎡,根据地块规划条件及土地出让方案,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36,003㎡(计容建筑面积约100,003㎡),共分为四大中心功能区:一是产业孵化服务中心,为初创型企业、科创团队创设孵化器和加速器;二是产业创新服务中心,面向集团型龙头企业、中小企业提供综合办公及试验服务;三是多边资源共享中心,为入园企业提供园区服务、产研实践及交流活动空间;四是综合服务中心,满足进驻企业人员生活配套等需求。此外,项目设公共设施、地下车库等。项目采用开放式布局,围绕地块中心水体,首层架空开放,与政府规划的公园广场、临湖绿道相连接,充分展现“园区+社区+景区”和“岭南园林,山水胜景”的理念。

  (二)投资项目进度

  广弘创汇湾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佛山市南海种禽有限公司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日前,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已向广弘创汇湾公司颁发项目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所属不动产将用于建设佛山南海广弘创汇湾总部产业基地。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48、53、83、85和2023-22)。

  四、对外投资的金额及资金来源

  根据相关政策文件,结合工程造价信息及市场价格情况,广弘创汇湾公司投资建设佛山南海广弘创汇湾总部产业基地项目金额不超过136,116.16万元。为减少自有资金占用,合理利用财务杠杆,提高公司净资产收益率,项目投资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组成。

  2023年7月6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广弘创汇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9.4亿元长期项目贷款及公司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由广弘创汇湾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9.4亿元长期项目贷款,期限18年,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

  为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规划纲要,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高质量发展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有关要求,夯实广弘控股“一港四基地”产业布局,充分发挥广弘控股建设大食品产业生态重要抓手作用,提升行业影响力。

  (二)风险和应对措施

  针对可能出现的招商不及预期和运营收益不及预期的经营风险,项目计划多管齐下:一是招商先行,在建设期就启动招商,争取落实部分核心客户完成定制开发;二是引入专业机构,整合外部资源进行联合招商;三是对接佛山市国家高新区,结合政府部门招商引资工作,承接政府招商客户;四是加强与当地政府沟通,争取更多园区优惠政策及财政补贴等。

  针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与所在地互适程度(如环境、施工等)带来的影响的社会影响风险,项目将加强与当地公安、消防、环保等政府部门联系,依法依规做好施工具体工作。

  针对政府调整区域产业定位和产业政策影响入园企业和园区经营的政策风险,项目将加强政策研究力度,强化与当地政府沟通,及时根据政策走向调整经营策略。

  (三)对公司的影响

  佛山南海广弘创汇湾总部产业基地项目将依托园区产业发展实体,围绕生物科技、食品科技两大主导产业,打造产业孵化服务平台、多边资源共享平台、产业创新服务平台、综合服务平台。产业创新平台将通过创设产学研基地、科研成果产业化基地、中试服务中心等基础设施,汇聚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技术资源,打造产业科技创新摇篮;产业孵化平台将以创业指导中心、企业咨询服务中心、产业金融服务中心为抓手,为有关科技团队、中小企业蓬勃发展提供加速器;多边资源共享平台依托行业峰会、产业联盟等设施,打造入园企业与广弘控股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产业同心圆。本次对外投资不影响公司现有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持续跟进投资进展情况,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2023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8日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3-30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广弘创汇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9.4亿元长期项目贷款及公司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弘控股或公司)于 2023年7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广弘创汇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9.4亿元长期项目贷款及公司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为加快佛山南海广弘创汇湾总部产业基地项目建设,董事会同意广东广弘创汇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弘创汇湾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9.4亿元长期项目贷款,期限18年,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广弘创汇湾公司不超过9.4亿元项目贷款及公司对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一切事宜,授权和担保期限为18年。

  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情况

  1.单位名称:广东广弘创汇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2.单位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桃园东路99 号力合科技产业中心10栋研发车间905—15 研发车间

  3.法定代表人:姚威

  4.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5.注册资金:10000 万(元)

  6.成立日期:2022 年9 月20 日

  7.营业期限:长期

  8.股权结构:佛山市南海种禽有限公司持有广弘创汇湾公司100%股权;广东省广弘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佛山市南海种禽有限公司70%股权,佛山市南海区联华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佛山市南海种禽有限公司30%股权;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广东省广弘食品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间接持有广弘创汇湾公司70%股权,南海联华间接持有广弘创汇湾公司30%股权。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园区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会议及展览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创业空间服务;物业管理;科技中介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税务服务;餐饮管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科普宣传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为广弘创汇湾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9.4亿元的18年长期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认为:

  1.为夯实广弘控股“一港四基地”产业布局,推动核心主业高质量发展,同意为广弘创汇湾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4亿元的长期项目贷款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18年。该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广弘创汇湾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

  2.被担保人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本次公司为广弘创汇湾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9.4亿元的18年期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间接持有广弘创汇湾公司30%股权的佛山市南海区联华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未能按比例为本次贷款提供同等担保,其主要原因是该公司认为仅间接持有广弘创汇湾公司30%的股权。本次担保对象广弘创汇湾公司资产负债状况和信用状况良好,贷款所投入的建设项目发展前景较好,未来还债能力较强,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与《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87,000万元(含本次公司对广弘创汇湾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78,500万元(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的担保), 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0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2023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3-31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于2023年7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6月30日通过书面文件方式、电子文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4人,现场参会2人,通讯方式参会2人,监事欧立民先生、沈蔚涵女士以通讯方式表决,监事候选人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潘瑞君女士主持召开。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控股股东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推荐及公司监事会提名,选举关思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详细资料见附件)。

  该议案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8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详细资料

  关思文,男,1985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现任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历任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处副主任,2017年9月至2018年11月任梅州市委办公室综合一科副科长;2018年11月至2021年12月任广东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管;2021年12月至2023年4月任广东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2023年4月至今任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关思文先生未持有广弘控股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其与广弘控股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广弘控股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与持有广弘控股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3-32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补选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7月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经控股股东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推荐及公司监事会提名,选举关思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详细资料见附件)。

  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关思文先生将与原监事会成员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监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8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详细资料

  关思文,男,1985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现任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历任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处副主任,2017年9月至2018年11月任梅州市委办公室综合一科副科长;2018年11月至2021年12月任广东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管;2021年12月至2023年4月任广东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2023年4月至今任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关思文先生未持有广弘控股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其与广弘控股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广弘控股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与持有广弘控股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3-33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集人: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定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7月24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7月24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网络投票。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现场记名投票方式或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7月18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7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候选人;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 437 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 37 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二)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网站刊登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上述议案中议案1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实行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先通过传真或邮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以传真或邮寄信函收到时间为准;股东登记表和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2、3)。

  (二)登记时间

  2023年7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三)登记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5楼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5楼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510030

  联系人:苏东明、梁燕娴

  电话:(020)83603985、83603995   传真:(020)83603989

  (五)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四、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一)2023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2023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股东登记表(复印有效)

  附件3、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29”,投票简称为“广弘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7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7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                              股东证券账户号: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登记日期:

  (注:本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公司(本人)参加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我公司(本人)对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

  委托人(公章或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授权日期:2023年  月  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3-34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粤桥公司提供担保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广弘粤桥食品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授信融资及公司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保障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广弘粤桥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桥公司”)冻品贸易经营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为开拓自营业务及冷链配送等新业务提供资金保障,董事会拟同意粤桥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一年期授信融资,由公司为该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一年。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在上述5,000万元额度范围内,根据粤桥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全权办理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开具银行承兑汇票、银行借款和提供担保等相关具体事宜,授权和担保期限一年。该事项已经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细情况请参见本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11、15、24)。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3年7月7日,广东广弘粤桥食品有限公司(债务人)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越秀支行(债权人)签订了《综合授信合同》(合同编号:8400799202360004,以下简称“主合同”),约定综合授信额度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可用于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业务种类:贷款、票据承兑、开立信用证、提货担保、打包贷款、进出口押汇、进口代付、保函等,授信期限为一年。同日,公司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越秀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3060100092841),约定公司为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主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越秀支行于2023年7月7日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为:

  (一) 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和债权发生期间

  甲方(保证人):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债权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越秀支行

  债务人:广东广弘粤桥食品有限公司

  1、本合同下被担保的债权包括:最高主债权额不超过(币种)人民币 ,本金(大写) 壹仟万元整(其中外币业务按发生日乙方公布的外汇卖出价折算)及其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电讯费、律师费等)。

  2、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为 2023年 7月7日至 2024年7月 7日。本条约定具有以下含义:

  (1) 如果主合同中约定的业务种类为借款业务,则每笔借款的发放日均不超过该期间的届满日;

  (2)如果主合同中约定的业务种类为票据承兑/开立信用证/开立保函或提货担保书)业务,则乙方对汇票进行承兑/开立信用证/开立保函(或提货担保书) 的日期均不超过该期间的届满日;

  (3)每笔债权的到期日以主合同约定的日期为准,且不受本款所述主债权发生期间是否届满的限制。

  (二) 保证期间

  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一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

  1、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甲方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

  2、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甲方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三)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签章日期不一致的,合同自最后一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的效力,不因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主合同被确认无效,则甲方对债务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也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 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五) 争议的解决

  1、甲、乙双方之间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选择按以下第 A种方式解决,诉讼/仲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律师费、保全费、执行费、差旅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A.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B.向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如双方选择的上述争议解决方式与主合同选择不一致的,以主合同选择的争议解决方式为准。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87,000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78,5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6.0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综合授信额度合同》

  2、《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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