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07月0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23-027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7月7日(星期五)下午14:00。

  (2)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23年7月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3年7月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融汇898创意园1号楼二楼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志兰女士。

  本次股东大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6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71,438,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9.034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4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71,404,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9.0265%;通过网络投票股东2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3,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77%。

  2、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人,代表股份34,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78%,其中现场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人,代表股份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1%;通过网络投票股东2人,代表股份33,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77%。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1、审议《关于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朱志兰女士、陈磊先生、张勰先生、黄圣植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选举朱志兰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171,405,2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8%;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数1,2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17%;

  表决结果:朱志兰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陈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171,405,2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8%;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数1,2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17%;

  表决结果:陈磊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张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171,405,2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8%;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数1,2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17%;

  表决结果:张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黄圣植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171,405,2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8%;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数1,2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17%;

  表决结果:黄圣植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潘志强先生、余显财先生、曹顼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选举潘志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171,405,2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8%;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数1,2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17%;

  表决结果:潘志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余显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171,405,2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8%;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数1,2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17%;

  表决结果:余显财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曹顼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171,405,2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8%;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数1,2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17%;

  表决结果:曹顼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换届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朱洁女士、鲁学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陆晓俊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01选举朱洁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171,405,2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8%;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数1,2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17%;

  表决结果:朱洁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02选举鲁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171,405,2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8%;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数1,2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17%;

  表决结果:鲁学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徐良宇、祝佳瑶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的《关于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七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23-028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7月7日,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3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部董事。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朱志兰女士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出席会议董事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人;反对、弃权均为0人。

  同意选举朱志兰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朱志兰女士的简历详见公司2023年6月15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人;反对、弃权均为0人。

  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设置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由董事长朱志兰女士、独立董事潘志强先生、独立董事余显财先生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朱志兰女士担任。

  2、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曹顼女士、独立董事余显财先生、董事张勰先生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曹顼女士担任。

  3、提名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潘志强先生、独立董事曹顼女士、董事张勰先生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潘志强先生担任。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独立董事余显财先生、独立董事曹顼女士、董事陈磊先生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余显财先生担任。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人;反对、弃权均为0人。

  董事会同意聘任朱志兰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朱志兰女士的简历详见公司2023年6月15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 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人;反对、弃权均为0人。

  董事会同意聘任管佳菲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 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人;反对、弃权均为0人。

  董事会同意聘任黄圣植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黄圣植先生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黄圣植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2023年6月15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 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七月八日

  附件:

  管佳菲女士,198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毕业于上海大学,本科学历,获得法学专业学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9月至2008年8月任上海公信中南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2008年9月至2009年6月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审计员;2009年7月至2023年5月历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经理、高级审计经理、业务合伙人。

  管佳菲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查询,管佳菲女士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23-029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2023年7月7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3日以邮件方式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半数以上监事推举陆晓俊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出席会议监事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陆晓俊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人;反对、弃权均为0人。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选举陆晓俊先生为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一致。陆晓俊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2023年6月2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七月八日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我们作为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了解与核查,现就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本次会议提议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和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总经理候选人朱志兰女士、财务总监候选人管佳菲女士、董事会秘书候选人黄圣植先生的教育背景、专业知识及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 且不存在以下情形:

  (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公司董事会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朱志兰女士为公司总经理、管佳菲女士为财务总监、黄圣植先生为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潘志强   余显财   曹顼

  2023年7月7日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关于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3)第408号

  致: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3年7月7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融汇898创意园1号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大会通知》”)以及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同时审查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身份和资格、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并参与了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票的现场监票计票工作。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公告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予以审核公告,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6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23年6月15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出了《股东大会通知》。该《股东大会通知》中载明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投票方式和出席会议对象等内容。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3年7月7日14点00分在上海市浦东新区融汇898创意园1号楼二楼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朱志兰主持,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2023年7月7日9:15-9:25、9:30-11:30及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6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71,438,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0342%,其中:

  1.根据出席公司现场会议股东提供的股东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股东代理人)共计4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71,404,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0265%。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3,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7%。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外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34,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8%。

  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外,公司董事、监事、公司董事会秘书及本所律师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所表决的事项均已在《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投票,由股东代表、监事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情况,以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投票统计结果为准。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朱志兰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71,405,201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201票。

  表决结果:通过

  2.选举陈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71,405,201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201票。

  表决结果:通过

  3.选举张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71,405,201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201票。

  表决结果:通过

  4.选举黄圣植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71,405,201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201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潘志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71,405,201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201票。

  表决结果:通过

  2.选举余显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71,405,201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201票。

  表决结果:通过

  3.选举曹顼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71,405,201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201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换届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朱洁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171,405,201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201票。

  表决结果:通过

  2.选举鲁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171,405,201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201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盖章)

  负责人:李琦  

  经办律师:徐良宇  祝佳瑶

  本所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

  金茂大厦4403-4406室,邮编:200120

  2023年7月7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