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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7月0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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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3-72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7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3日前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参与董梁高速投标的议案》

  2023年6月,招标人山高基建公司发布招标文件,公开选聘董梁高速施工方。公司子公司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高速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山东高速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东东方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山东省滨州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拟响应招标文件要求,采取施工与投资相结合的投标方案,分别以独立投标或组成联合体方式参与本项目施工一至六标段投标。详见2023年7月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参与董梁高速投标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周新波先生、马宁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对该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总额不超过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2023年7月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对该事项无异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3年7月24日(星期一)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2023年7月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与董梁高速投标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7日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3-73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3年7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3日前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均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审批程序合规有效,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2023年7月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7日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3-74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董梁高速投标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大风险提示: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子公司为响应招标人山东高速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高基建公司”)《董家口至梁山(鲁豫界)公路沈海高速至新泰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要求,拟采取施工与投资相结合的投标方案参与董梁高速沈海高速至新泰段工程(以下简称“董梁高速”或“本项目”)施工一至六标段投标。具体投标方案包括各标段施工金额及投资额等尚待招标人以补遗书形式发布最高投标限价后进一步确定。根据招标文件,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公司相关子公司投标各标段能否全部或部分中标并签署相应协议文件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3年6月,招标人山高基建公司发布招标文件,公开选聘董梁高速施工方。公司子公司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高速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山东高速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东东方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山东省滨州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拟响应招标文件要求,采取施工与投资相结合的投标方案,分别以独立投标或组成联合体方式参与本项目施工一至六标段投标。根据《招标文件》,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

  本项目招标人山高基建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速集团”)全资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投标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周新波先生、马宁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招标人)基本情况

  (一)工商信息

  名称:山东高速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2MA9454FM0A

  法定代表人:薛志超

  注册资本:1,5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5月20日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西路1号银丰财富广场D座15楼1510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建设工程设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旅游业务;餐饮服务;住宿服务;食品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检验检测服务。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公路管理与养护;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专业设计服务;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等。

  (二)关联关系

  山高基建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高速集团全资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

  (三)财务状况及信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底,山高基建公司经审计总资产5,423,021.99万元,所有者权益1,914,934.64万元,2022年度营业总收入为4,593.17万元,净利润为-2,702.84万元。截至2023年6月底,山高基建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7,965,901.81万元,所有者权益2,843,015.59万元,2023年1-6月营业总收入为38,169.77万元,净利润为29,960.09万元。

  山高基建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资信情况良好。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董梁高速项目情况及投标方案

  1.董梁高速项目情况

  董梁高速沈海高速至新泰段是山东省高速公路网规划布局中“九纵五横一环七射多连”高速公路网规划“横四”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山东省高速公路“十四五”期间重点建设项目。项目东起沈海高速董家口枢纽,西至泰新高速新汶枢纽,沿线经过黄岛区,日照市五莲县南、莒县北,临沂市沂水县南、沂南县北、蒙阴县北,于新泰市汶南镇接京沪高速,利用京沪高速、泰新高速共线至项目终点,顺接董梁高速新泰至宁阳段,路线全长197.108公里, 其中新建路线长度183.523公里,利用京沪高速段落3.760公里,利用泰新高速段落9.825公里,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7米;设特大桥2座,大桥46座,中桥20座,涵洞345 道;隧道6486m/6座;设置互通立交19处(其中枢纽互通7处,一般互通立交12处),分离立交 32座,通道49座,天桥102座;服务区4处、养护工区4处、监控通信分中心4处、匝道收费站12 处;桥隧监控通信站2处;计划工期36个月。招标范围:主线工程K4+659.607~K188+182.250 段所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交叉工程、排水工程、防护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绿化环保工程(不含互通立交匝道圈及房建场区等绿化)、预埋管线工程、临时工程、三改工程、收费广场以及各功能区的土石方、场区道路等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阶段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本次招标的为施工1标段到施工6标段,其中施工1标段长度32.911KM;施工2标段长度28.379KM;施工3标段长度31.350KM;施工4标段长度31.926KM;施工5标段长度29.4KM;施工6标段长度29.557KM。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如投标人承诺参与工程投资建设,且提交了符合要求的承诺书及财务能力证明材料的得 7 分,否则为0分。具体出资要求为,中标人按照不低于中标价的 1/7 作为项目资本金(含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出资入股招标人成立的项目公司,股权比例按照出资金额占项目资本金金额的比例确定。中标后,以现金形式出资并根据项目公司实际需要按时足额到位。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将该违约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项目建设期内,除山高基建公司外,其他出资人(股东)不得转让、出售、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权)。项目建成通车后,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各方可转让、出售、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权)。

  2.投标方案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等资料,公司相关子公司拟响应招标要求,采取施工与投资相结合的投标方案,以独立投标或组成联合体的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为争取施工机会,参与投标的子公司拟承诺中标后按照不低于中标价的1/7作为项目资本金(含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出资入股招标人成立的项目公司。公司相关子公司拟参与本项目一至六标段投标,一至六标段合同预估金额1,600,000.00万元,对应承诺投资额最高不超过228,571.43万元。最终承担的施工工程量按中标额确定,最终承担的出资额按不低于各自标段中标价的1/7确定。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类别: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子公司通过入股施工一体化的方式参与关联方招投标项目。

  2.交易标的: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中标的子公司承担施工工程量总额不超过1,600,000.00万元,并承诺按照不低于中标价的1/7作为项目资本金(含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出资入股招标人成立的项目公司。公司相关子公司投标各标段能否全部或部分中标并签署相应协议文件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承担的施工工程量按中标额确定,最终承担的出资额按不低于各自标段中标价的1/7确定。

  3.出资方式:现金出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

  四、授权经营层事项

  本次投标,公司采取施工与投资相结合的投标方案,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及经营层授权人士办理与本项目招投标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施工及投资范围内制定各标段具体投标方案、签署并提交投标文件、中标后签署相关施工协议及出资协议等文件。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项目通过招投标形式开展,各方遵循自愿、公开、公平竞标的原则。投标人中标后,与招标人签署施工协议及出资协议。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本次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尚未签署正式协议。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本次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目的

  本项目通过投资带动施工,能够为公司带来较好的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利益与长远发展目标。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为公司子公司响应招标人招标文件要求,参与董梁高速一至六标段投标的一部分。根据招标文件,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本次交易公司相关子公司投标各标段能否全部或部分中标并签署相应协议文件存在不确定性。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项目尚未发布各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等,具体投标方案尚需根据招标补遗予以进一步确定。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公司子公司出资总额最高不超过228,571.43万元,力争获得相当于出资金额七倍的施工订单。如本项目能够中标,预计投资施工综合收益较好,对公司业绩有积极影响。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不包含本次交易,2023年年初至5月31日,公司与高速集团及其子公司累计已发生各类日常关联交易130.82亿元(未经审计),均包含在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中。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已事前从公司获得并审阅了《关于子公司参与董梁高速投标的议案》及相关资料,在全面了解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后,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基于实事求是的态度,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生产经营所需,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也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本项目招标人山东高速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整体资金实力雄厚,公司受其不利影响的风险较小。

  2.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一般商业条款,项目施工及投资金额均通过公开招投标形式确定,公司参与投标的各子公司遵循自愿、公开、公平的竞标原则参与招投标。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及经营层授权人士办理与本项目招投标相关的一切事宜。

  3.我们在事前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全面、客观的了解,认为本项目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公司子公司拟出资总额最高不超过228,571.43万元,力争获得相当于出资金额七倍的施工订单,预计本次投资施工对公司业绩有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与长远发展目标。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4.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回避了表决,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十、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通过公开招投标形式开展,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山东路桥参与董梁高速投标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一、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与董梁高速投标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7日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3-75

  转债代码:127083             转债简称:山路转债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号)的核准,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8,36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期限6年,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483,600.00万元,扣除承销与保荐费用(含增值税)人民币9,672,000.00元,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人民币4,826,328,000.00元,上述款项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汇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营业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与保荐费用、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手续费用、信息披露及其他发行费用11,736,633.09元(不含税金额)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824,263,366.91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3月30日出具了XYZH/2023JNAA1B008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情况

  1.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设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2.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98,588.6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截至2023年7月4日,公司存储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51,546.46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不存在前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存在暂时闲置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使用总额不超过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资金的实际需求情况,逐笔归还本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以最长期限12个月为基础,按目前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测算,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节约利息支出约1,420万元,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发展需要,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以确保项目进展。

  四、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7月7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均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审批程序合规有效,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相关程序符合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使用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7日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3-76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7月24日(星期一)14:30时

  2.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为:2023年7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2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2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7月18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7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677号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上述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东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3年7月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可以采用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会议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3年7月21日9:00—11:30、13:30—17:00及2023年7月24日9:00至现场会议召开前。

  (三)登记地点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

  (四)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会议联系方式

  (一)会议联系人:赵明学、李文佳

  (二)联系电话:0531-68906077

  (三)传真:0531-68906075

  (四)邮编:250021

  (五)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498

  2.投票简称:“山路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7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7月2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7月24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对相关议案行使表决权:

  ■

  以上委托意见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                      性质: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委托人姓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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