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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7月0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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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3-068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7月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159号公司101报告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潘龙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董事张彤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张书桥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黄敏达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股东大会;

  3、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杨文亚先生出席会议;董事、总经理章鼎先生出席会议;副总经理李江先生、李江南先生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第1项议案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第1项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作为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未出席会议,未参加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信、盛也晴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8日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3-069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

  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事由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7月7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拟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1,551,725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1,551,725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和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修改《公司章程》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总股本减少、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具体要求如下:

  1、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159号证券部

  (2)申报时间:2023年7月8日起45天内(9:00-11:00、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证券部

  (4)联系电话:025-84998999

  (5)联系传真:025-52786586

  (6)邮箱:ir@chervonauto.com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8日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3-070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客户项目定点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项目金额:预估金额为人民币约4.39亿元,具体以实际下单金额为准。

  ●项目期限:预计项目生命周期为3年。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项目定点通知并不反映该客户最终的实际采购数量,目前仅为预计金额,此次定点项目共2个,预计分别在2023年、2024年逐步开始量产,预计生命周期为3年。项目量产后,每年收入根据该客户当年实际订单情况进行确认,预计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风险提示:

  1、预估金额并不反映对方最终的实际采购数量,目前仅为预计金额,后续实际开展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以下单金额为准。

  2、整个项目的实施周期较长,过程中会受到政策、市场、合同履行等诸多风险因素影响。公司实际销售金额将与汽车实际产量等因素直接相关,而汽车市场整体情况、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等因素均可能对该客户的生产计划和采购需求构成影响,进而为供货量带来不确定性影响。

  一、定点通知书概况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收到目前国内某知名通信科技公司(基于保密协议,无法披露其名称,以下简称“该客户”)的定点通知,选择公司作为其电机壳体供应商。根据该客户规划,此次定点项目共计2个,预计生命周期为3年,生命周期总销售金额预估为约人民币4.39亿元。此次定点项目预计分别在2023年、2024年逐步开始量产。

  2023年4月7日至今,公司共获得该客户3个定点项目,主要覆盖电机壳体、智驾中心壳体等产品,预计对应生命周期(通常为3到5年)总销售金额约人民币6.14亿元。

  二、对公司的影响

  1、项目定点通知并不反映该客户最终的实际采购数量,目前仅为预计金额,此次定点项目预计分别在2023年、2024年逐步开始量产,预计生命周期为3年。项目量产后,每年收入根据该客户当年实际订单情况进行确认,预计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2、本合同的签署不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独立性。

  三、风险提示

  1、预估金额并不反映对方最终的实际采购数量,目前仅为预计金额,后续实际开展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以下单金额为准。

  2、整个项目的实施周期较长,过程中会受到政策、市场、合同履行等诸多风险因素影响。公司实际销售金额将与汽车实际产量等因素直接相关,而汽车市场整体情况、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等因素均可能对该客户的生产计划和采购需求构成影响,进而为供货量带来不确定性影响。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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