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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7月0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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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标周口中心港粮食仓储物流
中转项目第一标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9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标周口中心港粮食仓储物流

  中转项目第一标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7日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询获悉,公司与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陕西友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南工大设计研究院所组成的联合体被确定为“周口中心港粮食仓储物流中转项目第一标段”的中标单位,有关中标内容如下:

  一、中标项目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周口中心港粮食仓储物流中转项目

  2、建设地点:周口港区物流园

  3、中标标段:第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

  4、中标内容:整个项目的设计(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5、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86,820.1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76,252.25万元。项目为联合体中标,公司作为联合体成员之一,预计涉及中标的金额约2.64亿元。

  6、中标费率:中标施工费为财政评审后建安工程费的98.90%,中标设计费为财政评审后建安工程费的1.99%

  7、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8、工期:730日历天

  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0、招标人:周口临港物流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11、中标人: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陕西友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河南工大设计研究院(联合体成员)

  二、联合体成员介绍

  (一)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1776853910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由瑞凯

  注册资本:496,992.4764万元

  成立日期: 1990-05-04

  企业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路11号

  经营范围: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水利、水电、能源、环保、机电安装、特种专业工程、爆破与拆除工程、城市改造和开发工程项目施工;各类桥梁预制构件;公路、水运工程及工民建筑设计和质量检测;水、土结构材料科研及测试;船舶修造、船舶租赁及工程质量检测;承包境外港口、码头、航道、机场、铁路、公路、隧道、土木、水利、市政、桥梁、工业与民用建筑、环保建设工程项目及上述工程所需的设备等。

  股权结构: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持股76.65706%;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股9.75088%;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90971%;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84118%;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84118%

  关联关系:公司与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陕西友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2MA6UQ4147L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方辉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8-01-12

  企业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上林苑三路29号领先万邦厂区4号楼1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对外承包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专业设计服务;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固体废物治理;人防工程设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规划设计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劳务分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施工专业作业;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公路工程监理;水运工程监理;测绘服务;公路管理与养护;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勘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权结构:自然人“张延涛” 持股50%,自然人“方辉”持股50%。

  关联关系:公司与陕西友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河南工大设计研究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2170073261Y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振清

  注册资本:8,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5-07-19

  企业地址:郑州市嵩山南路140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商物粮行业设计、总承包,建筑工程设计,工程工艺、电控、检测、改造技术咨询服务;建材实验,晒图绘图,测量服务;房屋租赁;建筑材料的销售;机械设备的销售及安装(许可项目除外);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河南工业大学持股100%

  关联关系:公司与河南工大设计研究院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招标人情况介绍

  (一)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周口临港物流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600MA9K379Y2U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赵先鹏

  注册资本:10,001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08-11

  注册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李埠口乡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临港大道1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园区管理服务;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交通设施维修;物业管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停车场服务;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酒店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周口临港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持股100%

  实际控制人:周口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周口临港物流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其他说明

  项目的招标人为“周口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下属全资子公司,属政府平台公司,具备良好的信用和支付能力,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与周口临港物流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公司与其未发生类似业务。

  四、中标项目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公司中标的第一标段为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且本次中标项目为联合体中标,公司作为联合体成员之一,预计公司涉及中标的金额约2.64亿元(实际签约金额须以后续各方签订具体实施协议约定为准)。按中标金额2.64亿元计算,该金额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6.22%;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后,预计对公司未来2年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本中标项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项目对招 标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截止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正式的《中标通知书》,尚未签署具体合同,合同条

  款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且公司实际签约金额须以后续各方签订具体实施协议约定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7日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8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下属公司提起行政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案件已被法院立案受理

  2、下属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的金额:47,363万元。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1.28%。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上市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5、根据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协议(PPP协议)属于行政协议,发生纠纷需进行行政诉讼。本次公司下属公司“宁波时光海湾景区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原告,提起的是行政诉讼。

  一、本次行政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棕榈股份”或“公司”)下属公司“宁波时光海湾景区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原告”)系“奉化滨海养生小镇 PPP 项目”设立的SPV公司。现因参与实施的PPP项目协议产生纠纷事宜,宁波时光海湾景区开发有限公司于近日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宁波市中院”)对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被告一”)、宁波滨海旅游休闲区开发建设管理中心(曾用名“宁波滨海旅游休闲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被告二”)提起行政诉讼,并于2023年7月7日收到宁波市中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为(2023)浙02行初85号),宁波市中院已决定受理案件,现将诉讼事项公告如下: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1、原告

  名称:宁波时光海湾景区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裘村镇应家棚村阳光海湾展示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孝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3MA291FDAXE

  股权结构:棕榈股份持股25%,广州旭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持股65%(该公司为棕榈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宁波市奉化区滨海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持股10%。

  2、被告一

  名称: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锦屏南路1号

  负责人:魏建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30283768532653E

  被告二

  名称:宁波滨海旅游休闲区开发建设管理中心(曾用名“宁波滨海旅游休闲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宁波市奉化区裘村镇应家棚村阳光海湾展示中心

  负责人:夏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30283MB126004XP

  (二)本次诉讼背景

  为建设奉化滨海养生小镇 PPP 项目,第一被告授权宁波市奉化区阳光海湾开发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阳光海湾指挥部”)作为建设奉化滨海养生小镇 PPP 项目的实施机构。阳光海湾指挥部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新中源建设有限公司、浙江西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广州旭城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组成的联合体作为建设奉化滨海养生小镇 PPP 项目社会资本方。社会资本方成员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旭城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宁波市奉化区滨海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合资设立“宁波时光海湾景区开发有限公司”(即原告)。阳光海湾指挥部(作为甲方)与原告(作为乙方)于 2017年7月共同签署《奉化滨海养生小镇 PPP 项目协议》 (以下简称“《PPP项目协议》”)。2017年9月13日,根据奉政办综[2017]84 号文的批复,被告一把奉化滨海养生小镇 PPP 项目的实施机构由阳光海湾开发建设指挥部变更成被告二。2017年12月26日被告二作为甲方与原告作为乙方,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丙方,三方签订了关于《〈奉化滨海养生小镇 PPP 项目协议〉的补充协议》,该协议明确了该项目实施机构由阳光海湾指挥部变更为被告二。2021年2月18日被告二作为甲方,原告作为乙方,双方签订了《〈奉化滨海养生小镇 PPP 项目〉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项目补充协议(二)》”)。

  上述协议签署后,协议各方原应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各方权利和义务。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被告一和被告二未及时为项目办理相关符合规定的手续,未为原告提供符合项目建设要求的土地、海域、海岛使用权,导致多项建设内容(包括滨海养生公园、长堤景观绿化、景区道路及其他基础配套设施)无法推进实施,部分已建成内容因不符合相关规定等予以拆除,大部分经营类项目无法实施,给原告方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失。被告将项目建设内容进行了调整,导致经营类项目用地面积缩减、经营类部分子项目被取消或调整,对原告的预期收益造成不利影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告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合同,对项目进行投资建设,已累计投资达41,363万元。目前就上述原告方已投资的补偿方案及可能承受的损失弥补方案原被告双方尚未达成一致意见。

  根据协议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被告的违约行为符合约定解除条件,《PPP项目协议》应当解除。并且根据《PPP项目协议》的约定,被告应当向原告支付违约金及赔偿实际投资额。

  根据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协议(PPP协议)属于行政协议,发生纠纷需进行行政诉讼。

  综上,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判决解除原被告签订的《奉化滨海养生小镇 PPP 项目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

  2、请求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投资补偿款项41,363万元;

  3、请求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6,000万元。

  (以上合计47,363万元)

  (四)诉讼目前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本案,并于2023年7月7日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为(2023)浙02行初85号)。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对外披露《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公告中披露了2023年6月6日至2023年6月13日期间,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累计新增小额诉讼、仲裁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2023年6月14日至2023年7月7日期间,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累计新增小额诉讼、仲裁的涉案金额合计为264.53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06%。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上市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由于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后续何时能够收回涉案金额尚存在不确定性。上市公司将根据事项的进展严格按照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行政起诉状》;

  2、《受理通知书》。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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