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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7月0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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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809 证券简称:豪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7
转债代码:113662 转债简称:豪能转债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1、根据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激励对象中4人因离职、退休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2、公司2022年未完全达到本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值。上述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和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退休及公司2022年未完全达到本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值所涉合计737,466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辞职情形所涉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4.617元/股,因退休及未完全达到激励计划设定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值情形所涉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4.617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1日、2023年6月2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2023-013、2023-033)。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和核查意见。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经公司2023年5月12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3年4月2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通知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 日内,有权凭有关证明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截至期满,公司未收到债权人提出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也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本次回购事项提出异议。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1、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激励对象中4人因离职、退休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审议决定回购注销上述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9,140股。

  2、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如下:

  ■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XYZH2023CDAA1B0057),公司2022年度剔除本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净利润为2.14亿元,占当年所涉目标值的实际完成比例A=82.45%,则对应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M=82.45%,剩余17.55%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88,326股。

  因此,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退休及公司2022年未完全达到本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值,合计737,466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148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737,466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3,234,684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递交了本次回购注销相关申请。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7月11日完成注销,后续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

  注:变动前股份数量为截至2023年6月30日“豪能转债”转股后的数量,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7月4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的已实施事项、本次回购注销及本次调整事项均已经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本次调整的事由和方式、本次回购的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办理相应股份注销、减资手续。

  特此公告。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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