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07月0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体育 公告编号:2023-032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茵体育”)拟以直接持有的杭州莱茵达枫潭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枫潭”)100%股权、南京莱茵达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莱茵达”)100%股权(以下统称“拟置出资产”)与成都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文旅集团”)直接持有的成都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旅股份”)63.34%股份(以下简称“拟置入资产”)等值部分进行资产置换,拟置出资产交易价格与拟置入资产交易价格的差额以现金补足(如有);莱茵体育拟以现金购买文旅集团全资子公司成都体育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体产”)直接持有的文旅股份3.33%股份。以上两部分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完成后,文旅股份将成为莱茵体育的控股子公司。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的对方为莱茵体育控股股东成都体育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体投”)的母公司文旅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成都体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文旅集团、成都体产与莱茵体育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初步研究和测算,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也不会导致莱茵体育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4、本次交易尚处于初步筹划阶段,目前交易各方尚未签署任何协议,交易方案、交易价格等核心要素仍需进一步论证和协商,尚需履行莱茵体育、交易对方必要的决策、审批程序,存在未能通过该等决策、审批程序的风险。莱茵体育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莱茵体育预计自本提示性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披露本次交易相关的预案或报告书(草案)。

  5、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根据《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停复牌》等规定,莱茵体育股票不停牌,莱茵体育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交易概述

  莱茵体育正在筹划与控股股东成都体投的母公司文旅集团、莱茵体育的关联方成都体产进行重大资产重组。莱茵体育拟以直接持有的杭州枫潭100%股权、南京莱茵达100%股权与文旅集团直接持有的文旅股份63.34%股份等值部分进行资产置换,拟置出资产交易价格与拟置入资产交易价格的差额以现金补足(如有);莱茵体育拟以现金购买成都体产直接持有的文旅股份3.33%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文旅股份将成为莱茵体育的控股子公司。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初步测算,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也不会导致莱茵体育控制权变更。本次交易尚处于初步筹划阶段,目前交易各方尚未签署任何协议,交易方案、交易价格等核心要素仍需进一步论证和协商,尚需交易各方履行必要的决策、审批程序。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文旅集团、成都体产。文旅集团是莱茵体育控股股东成都体投的母公司,成都体产是文旅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文旅集团、成都体产与莱茵体育存在关联关系。文旅集团、成都体产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文旅集团

  ■

  (二)成都体产

  ■

  三、拟置出资产基本情况

  (一)杭州枫潭

  ■

  (二)南京莱茵达

  ■

  四、文旅股份基本情况

  ■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成都体投为莱茵体育控股股东,成都市国资委为莱茵体育的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也不会导致莱茵体育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文旅股份主营业务为高山滑雪运动业务、索道缆车业务、酒店业务,主要为游客提供高山滑雪运动项目、山地运动、索道交通、餐饮、住宿等旅游服务。本次交易是莱茵体育依托控股股东方优质的文旅体资源,推动“泛文旅体”融合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交易完成后,莱茵体育将新增冰雪旅游、山地运动及相关配套业务,进而有利于优化莱茵体育业务结构,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本次交易事项符合莱茵体育未来发展战略。

  六、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具体交易方案、交易价格等要素均未最终确定,交易各方尚未签署任何协议,交易方案仍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并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根据《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停复牌》等规定,莱茵体育股票不停牌,莱茵体育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六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