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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7月0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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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帝科股份

  股票代码:300842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钱亚萍

  住所/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区***村***号***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一致行动人):徐秋岚

  住所/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区***村***号***室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减少及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2023年7月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简称“《15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钱亚萍女士、徐秋岚女士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徐秋岚系钱亚萍儿媳,根据《收购办法》的规定,钱亚萍与徐秋岚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原因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而进行的股份减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钱亚萍及其一致行动人徐秋岚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005,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帝科股份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除上述正在履行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增加或继续减少公司股份的可能性。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系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以及因公司实施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导致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为100,000,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钱亚萍持有公司8,297,992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8.29799%;徐秋岚持有公司股份1,681,827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1.68183%,二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979,819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9.97982%。

  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100,000,000股增至100,250,000股。

  2021年8月25日至2023年7月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967,333股,以及因公司实施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导致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权益变动比例为4.97983%。本次权益变动后,钱亚萍持有公司股份5,004,332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4.99185%;徐秋岚持有公司股份8,154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0.00813%,二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012,486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4.99999%(当前公司的总股本为100,250,000股),持股比例已低于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的帝科股份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

  注:占总股本比例[1]使用的公司总股本为100,000,000股;占总股本比例[2]使用的公司总股本为100,250,000股。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持有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钱亚萍所持公司股份中有2,52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除上述情形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第四节披露的股票减持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以其他方式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文本;

  3、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钱亚萍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徐秋岚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钱亚萍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徐秋岚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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