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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98      证券简称:中国卫通    公告编号:2023-038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7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七名,实际出席的董事七名。公司董事长孙京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董事会同意聘任彭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详细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卫通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编号:2023-039号)。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董事会同意提名彭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详细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卫通关于董事辞任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编号:2023-040号)。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将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本次董事会关于提名彭涛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与前次董事会关于提名李海金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一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卫通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2023-041号)。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三、报备文件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6日

  证券代码:601698       证券简称:中国卫通      公告编号:2023-039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7月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董事会同意聘任彭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上述聘任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聘任总经理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任职的情况,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任职资格合法,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彭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总经理人员简历见附件。

  因上述工作调整,彭涛先生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副总经理辞职报告,其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公司董事会对彭涛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6日

  附件

  总经理人员简历

  彭涛,男,汉族,中共党员,1974年5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1997年8月参加工作,研究员。现任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证券代码:601698 证券简称:中国卫通 公告编号:2023-040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任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辞任情况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何星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何星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何星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何星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何星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何星先生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董事候选人提名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7月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股东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董事会同意提名彭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候选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和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彭涛先生符合董事的任职条件,同意彭涛先生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推荐、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等相关资料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所应具备的能力,同意提名彭涛先生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上述候选人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6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彭涛,男,汉族,中共党员,1974年5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1997年8月参加工作,研究员。现任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证券代码:601698        证券简称:中国卫通         公告编号:2023-041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7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7月21日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65 号中国卫星通信大厦21层报告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7月21日

  至2023年7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3年6月21日、7月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登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3年7月18日—7月20日上午9:00至下午 16:00。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65号中国卫星通信大厦A座21层证券事务部。

  (三) 邮政编码:100086

  (四) 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证券(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持上海证券(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个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和上海证券(证券)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见附件1)。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及传真到达日不晚于2023年7月20日)。

  六、 其他事项

  (一)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2585601、62585605

  传真:(010)62586677

  联系人:关丽、张凌轩

  邮编:100086

  (二) 会议费用

  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7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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