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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7月0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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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法律顾问变更签字律师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21        证券简称:阳光诺和        公告编号:2023-061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法律顾问变更签字律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法律顾问为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德恒律师事务所”)。李珍慧律师、吴其凯律师为本项目原签字律师。

  公司近日收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本项目变更签字律师的通知,签字律师吴其凯律师因工作原因,将不再担任本项目的签字律师,本项目的签字律师由李珍慧律师、吴其凯律师变更为李珍慧律师、苏忠铮律师、张博洋律师,变更后的签字律师将继续负责本项目的后续相关工作,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变更签字律师的承诺函》,本次签字律师的变更不会对德恒律师事务所已制作、出具的关于本项目的法律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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