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A01版)在法律规定之外要求经营者提供或扣留经营者各类保证金等。
影响生产经营行为方面,包括但不限于强制经营者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禁止的垄断行为;违法披露或者要求经营者披露生产经营敏感信息,为经营者从事垄断行为提供便利条件;超越定价权限进行政府定价;违法干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水平。
清理工作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和分级清理的原则,政策措施的主要内容与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要求相抵触的,要按相关程序予以废止;部分内容与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要求相抵触的,要按相关程序予以修订,确保“应清尽清”。
此次清理工作准备阶段为2023年6月上中旬,6月中下旬至8月进入梳理排查阶段,9月至10月将进入修订废除阶段,11月将进入总结报送阶段。市场监管总局将上述清理情况汇总后及时上报国务院,并抄送国务院各相关部门。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切实抓好专项清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坚决破除影响各类经营主体公平竞争、妨碍商品要素资源畅通流动障碍和隐性壁垒,积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推动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