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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7月0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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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65        证券简称:四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3-022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7月5日(星期三)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6月30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石平静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二)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建立了健全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特此公告。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6日

  

  证券代码:688665           证券简称:四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3-023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罗亮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罗亮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罗亮先生已完成相关工作和档案文件的交接,其离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作,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对罗亮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罗亮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3,100股,占公司股份的0.0473%,其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于2023年7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王凤茹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王凤茹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王凤茹女士曾于2020年3月至2022年7月,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7-81628826

  电子邮箱:bod@gassensor.com.cn

  联系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凤凰产业园凤凰园三路3号

  特此公告。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6日

  简历附件:

  王凤茹,198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兰州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武汉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2004年2月至2006年4月,任湖北神丹健康食品有限公司主管会计。2006年11月至2008年8月,任湖北天宇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师。2009年4月至2015年2月,任武汉四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5年3月至2019年7月,任武汉四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9年7月至2020年3月,任公司财务总监,2020年3月至2022年7月,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22年7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凤茹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武汉聚优盈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29%股份。王凤茹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665        证券简称:四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3-024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3年7月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及增值,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

  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其他金融类产品。

  (三)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决议的有效期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公司对闲置资金进行适时、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充分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相关闲置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业务,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3、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发现或判断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风险的情况,应及时通报公司经营管理层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安全。同时,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5、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需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进行信息披露前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6、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3年7月5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金融产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上网公告附件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6日

  

  证券代码:688665         证券简称:四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3-025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包括全资及控股子公司)预计进行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 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 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下同)根据实际需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具体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欧元、日元、英镑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包括远期结/购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涉及的币种为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欧元、日元、英镑等。

  (二)业务规模及期限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三)授权事项: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

  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可能带来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预计发生大幅偏离,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判断风险。

  (二)内部控制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三)操作风险

  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可能会因汇率走势判断偏差,未及时、充分理解产品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操作而造成一定的风险。

  (四)法律风险

  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公司财务部门持续关注套期保值业务的市场信息,跟踪套期保值业务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敞口,并及时提交风险分析报告,供公司决策。

  (三)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将对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四)公司制订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保密、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制度有效执行,严格控制业务风险。

  (五)公司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信用级别高的大型商业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建立了健全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公司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业务发展需求,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适时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及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注意:在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过程中,要加强业务人员的培训和风险责任教育,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及责任追究机制,杜绝以盈利为目标的投机行为,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衍生品交易。

  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固有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的局限性以及交易违约风险,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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