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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田港     公告编号:2023-41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地点: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1289号海港大厦一楼会议室。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乔宏伟先生。

  4.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23年7月3日下午14:5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3日(星期一)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3日(星期一)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1,567,404,9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9.688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518,472,03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7.512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48,932,95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175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人,代表股份49,567,95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03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635,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28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人,代表股份48,932,95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1756%。

  (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所有提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须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提案2为关联交易提案,公司关联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2回避表决,其所持表决权股份不计入本次股东大会提案2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67,321,9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7%;反对82,9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3%;弃权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484,9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26%;反对82,9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74%;弃权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提案涉及特别决议,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决议有效期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976,6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0.7373%;反对4,591,3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627%;弃权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976,6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7373%;反对4,591,3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627%;弃权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提案涉及特别决议,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该提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欧阳斯曼、张洁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4日

  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田港     公告编号:2023-42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止审核公司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5月17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报送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重组”)的申请文件,并于2023年5月23日收到深交所的受理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发布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31)。

  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收到深交所的通知,因公司本次重组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需要补充提交,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的相关规定,深交所对公司本次重组中止审核。

  一、中止审核的原因

  公司本次重组申请文件中审计报告财务数据基准日为2022年12月31日,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第六十九条规定,申请文件所引用的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财务资料有效期为基准日后6个月内,即相关财务资料的有效期截止日为2023年6月30日。由于本次重组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需要补充提交,深交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本次重组中止审核。

  二、中止审核对公司本次重组的影响

  中止审核对公司本次重组不构成实质性影响。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重组事项,全力协调各中介机构落实加期审计等相关工作,尽快完成财务数据更新并及时申请恢复审核。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本次重组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该事项能否审核通过、予以注册,以及最终审核通过、予以注册的时间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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