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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3-021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于2023年6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夏崇耀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一项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董事会提名,经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江雪微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止。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三年七月一日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3-022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及聘任董事会

  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董事会秘书乐君杰先生的辞职报告。由于工作调整需要,乐君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仍为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副总裁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乐君杰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乐君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乐君杰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推动公司规范治理、信息披露、资本运作和战略规划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乐君杰先生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会议聘任江雪微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止。(简历见附件)

  江雪微女士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董事会秘书的任职条件,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在本次董事会召开之前,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将江雪微女士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结果无异议。

  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聘任董事会秘书提名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了解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等情况,具备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其有《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聘任江雪微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宁波中山东路1800号国华金融中心49-50F

  邮政编码:315100

  公司邮箱:orient@orientcable.com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三年七月一日

  附件:

  江雪微,女,1979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中级工程师、会计师、经济师。历任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助理、外贸部副经理、营销管理中心副主任、总经办主任等职务。宁波东方集团工会委员会副主席,中国共产党宁波市北仑区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2014年5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现任公司证券法务部主任、证券事务代表、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3-023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辞职

  暨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职工代表监事江雪微女士的辞职报告。由于工作调整需要,江雪微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江雪微女士提交的辞职报告自送达监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雪微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监事会对江雪微女士担任职工代表监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职地履行监事的各项职责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江雪微女士离任后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 2023 年6月30日组织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讨论,同意选举邱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二三年七月一日

  附件:

  邱斌,男,1989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预备党员,工程师。历任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主任,信息体系部主任,现任第三届共青团宁波东方集团委员会书记,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营销管理中心主任,市场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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