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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7月0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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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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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周五)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6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栋A座20层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罗瑞发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57,680,9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1888%。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数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57,677,2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1867%。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其代表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2、网络投票情况:

  在本次网络投票期间,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3,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3,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

  (三)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钟婷律师、覃国飚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罗瑞发先生、刘咏平先生、蔡福春先生、关志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公司不设职工代表董事,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1.01 选举罗瑞发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获得选举票数57,680,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获得选举票数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43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罗瑞发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刘咏平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获得选举票数57,680,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获得选举票数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43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刘咏平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蔡福春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获得选举票数57,680,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获得选举票数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43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蔡福春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关志超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获得选举票数57,680,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获得选举票数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43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关志超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陈君柱先生、向吉英先生、司贤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不设职工代表董事,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01 选举陈君柱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获得选举票数57,680,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获得选举票数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43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陈君柱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向吉英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获得选举票数57,680,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获得选举票数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43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向吉英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司贤利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获得选举票数57,680,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获得选举票数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43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司贤利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周海荣先生、倪传宝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杜水荣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3.01 选举周海荣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

  获得选举票数57,680,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获得选举票数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43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周海荣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倪传宝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

  获得选举票数57,680,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获得选举票数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43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倪传宝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57,680,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57,680,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57,680,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57,680,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57,680,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57,680,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监事选举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57,680,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57,680,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57,680,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57,680,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4、审议通过了《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情况:

  同意57,680,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钟婷律师、覃国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出席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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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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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选举表决,一致同意选举杜水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杜水荣先生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与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一致。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其将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1日

  

  附件: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杜水荣先生,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公司技术开发部经理、广州新软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技术经理、北京北大千方科技有限公司事业部副总经理、北京镭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富士智能系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现任公司产品研发中心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杜水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杜水荣先生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杜水荣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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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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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以及非职工代表监事,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同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四届监事会。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第四届董事会成员

  1、非独立董事:罗瑞发先生(董事长)、刘咏平先生(副董事长)、蔡福春先生、关志超先生;

  2、独立董事:陈君柱先生、向吉英先生、司贤利先生。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任期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不设职工代表董事,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且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向吉英先生自2018年1月16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的规定,独立董事在公司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因此向吉英先生拟任任期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其在公司连任时间满六年时止。

  上述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2023年6月1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二)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发展及投资审查委员会、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组成如下:

  战略发展及投资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罗瑞发先生,委员刘咏平先生、蔡福春先生。

  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陈君柱先生,委员司贤利先生、罗瑞发先生。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陈君柱先生,委员向吉英先生、蔡福春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司贤利先生,委员陈君柱先生、关志超先生。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除向吉英先生外)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向吉英先生担任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同其独立董事任期。上述委员简历详见公司2023年6月1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周海荣先生(监事会主席)、倪传宝先生、杜水荣先生(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任期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职工代表监事1名,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未低于监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监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2023年6月14日、2023年7月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总经理:蔡福春先生

  2、财务总监:李锋龙先生

  3、董事会秘书:周怡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秘书周怡女士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755-26624127

  传真号码:0755-86936239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6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栋A座20层

  电子邮箱:ir@genvict.com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

  四、换届离任情况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张东生先生在本次换届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也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东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刘咏平先生在本次换届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高级副总经理职务,仍在公司担任副董事长、战略发展及投资审查委员会委员、高级技术专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咏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34.6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6.88%。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夏先生在本次换届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也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4、公司第三届职工监事朱卫国先生在本次换届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职工监事,但仍在公司担任审计与法务中心负责人的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卫国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向上述届满离任人员在公司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五、备查文件

  1、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2、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5、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蔡福春先生,男,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固体电子技术专业。曾任广州市天时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销售工程师、山东高速信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深圳宝溢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山东高速信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山东高速信联支付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蔡福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77.5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3%。蔡福春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蔡福春先生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蔡福春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要求。

  李锋龙先生,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产品财务经理、产品事业部总经理财务助理、终端财经部部长,深圳市中兴云服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中兴网信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公司财务中心负责人;现任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宝溢交通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金溢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李锋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李锋龙先生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李锋龙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要求。

  周怡女士,女,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学历,法学专业本科,持有董秘资格证、独立董事资格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曾任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负责人、亨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深圳久屹光电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周怡女士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日,周怡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周怡女士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周怡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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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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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6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与会董事一致推举董事罗瑞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选举罗瑞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罗瑞发先生简历详见公司2023年6月1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选举刘咏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刘咏平先生简历详见公司2023年6月1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董事会完成了换届选举,为保证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如下董事为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战略发展及投资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罗瑞发先生,委员刘咏平先生、蔡福春先生。

  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陈君柱先生,委员司贤利先生、罗瑞发先生。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陈君柱先生,委员向吉英先生、蔡福春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司贤利先生,委员陈君柱先生、关志超先生。

  上述委员会的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详见详见公司2023年6月1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聘任蔡福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蔡福春先生简历详见公司2023年6月1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聘任周怡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周怡女士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周怡女士简历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聘任李锋龙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李锋龙先生简历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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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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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6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监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与会监事一致推举监事周海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选举周海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周海荣先生简历详见公司2023年6月1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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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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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二期)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在外的部分A股普通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9,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31.64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1月16日、2022年11月1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二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7)、《回购报告书(第二期)》(公告编号:2022-100)。

  2022年11月28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第二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3)。2022年12月3日、2023年1月4日、2023年2月3日、2023年3月2日、2023年4月4日、2023年5月5日、2023年6月1日,公司披露了回购股份进展公告;2022年12月8日,公司披露了回购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1%的进展公告;2022年12月15日,公司披露了回购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2%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6、2023-001、2023-007、2023-011、2023-016、2023-032、2023-037)、《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7)、《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2%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公司2023年6月份未实施股份回购。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第二期)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766,7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0978%,其中最高成交价为24.9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2.5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0,198,890.9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31.64元/股(含)。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实施过程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关于敏感期、回购数量和节奏、交易委托时段要求的情况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11月28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25,357,972股。回购期间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6,339,493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个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

  公司回购股份的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根据公司于2022年11月19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第二期)》(公告编号:2022-100):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公司股票价格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公司将在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回购价格上限调整的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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