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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7月0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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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3-058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6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6月2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朱保国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陶德胜先生、徐国祥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董事长及副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主任委员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为:朱保国先生、唐阳刚先生、陶德胜先生。主任委员为:朱保国先生。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白华先生、田秋生先生、罗会远先生。主任委员为:白华先生。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为:陶德胜先生、田秋生先生、罗会远先生。主任委员为:罗会远先生。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为:白华先生、田秋生先生、崔丽婕女士。主任委员为:田秋生先生。

  5、董事会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委员为:朱保国先生、唐阳刚先生、白华先生、田秋生先生、黄锦华先生。主任委员为:朱保国先生。

  上述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任期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止。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唐阳刚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徐国祥先生、杨代宏先生、周鹏先生、黄瑜璇女士为公司副总裁;聘任司燕霞女士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聘任杨亮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办公电话:0756-8135888;传真:0756-8891070;电子邮箱:yangliang2014@livzon.com.cn;通讯地址:中国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创业北路38号总部大楼)。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止。确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内年度基本薪酬(含税)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除上述基本薪酬外,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规定,通过实施公司绩效考核和个人绩效考核,并按照考核结果,向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发放公司绩效奖金和年终双薪。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审议本议案时,公司董事唐阳刚先生及徐国祥先生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与丽珠单抗2023年度持续关连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调整公司与控股子公司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珠单抗”)发生的包括采购商品、提供水电等能源、提供劳务服务以及租出资产等持续关连交易,预计合计金额调整为人民币13,299.00万元。本次仅调整采购商品的预计金额,由原人民币1,100.00万元调整为人民币3,900.00万元,提供水电等能源、提供劳务服务及租出资产等预计金额保持不变。就上述关连交易,公司与丽珠单抗签订了相应的采购之持续关连交易框架协议。

  基于健康元集团间接持有丽珠单抗的股权比例为33.07%,朱保国先生间接持有健康元集团的股权比例为45.53%且为健康元集团董事长,俞雄先生及邱庆丰先生为健康元集团董事,陶德胜先生及唐阳刚先生为丽珠单抗董事。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连董事朱保国先生、陶德胜先生、唐阳刚先生、俞雄先生及邱庆丰先生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日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排名不分先后)

  唐阳刚先生,54岁,现任本公司执行董事、总裁、战略委员会委员及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委员以及《香港上市规则》第3.05条项下的本公司授权代表,并于本集团其他附属公司任董事。于1992年毕业于四川大学微生物学专业,本科学历。制药正高级工程师。2008年加入新北江制药,历任新北江制药的技术总监、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2015年7月至今,任新北江制药的董事长。2015年7月至2020年10月,任本公司原料药事业部总经理。兼任清远市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珠海市政协委员、清远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广东省药学会副理事长及中国中药协会副会长。2018年7月至12月,任本公司常务副总裁。自2018年12月起至今担任本公司总裁。自2019年2月起至今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

  唐阳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唐阳刚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唐阳刚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44,963股。

  徐国祥先生,61岁,现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副董事长及副总裁,并于本集团其他附属公司任董事。2010年11月至2011年11月参加北京大学医学部全国医药行业EMBA高研办学习,并取得结业证。2000年至2005年任扬子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7年3月曾任本公司销售总监,兼任河南省分公司总经理,2007年12月起至今任公司副总裁。自2020年4月起至今担任珠海市圣美基因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自2021年5月起至今担任天津同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兼任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副会长;中国医院协会常务理事;白求恩公益基金会理事及广东省医药价格协会副会长。自2017年6月起至今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

  徐国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徐国祥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徐国祥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783,800股。

  杨代宏先生,57岁,1997年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副总裁、高级工程师职称及执业药师。1984年至1988年就读于中国药科大学,获理学学士学位。2000年至2002年曾就读于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1999年至2009年期间,先后任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副厂长、厂长,2014年10月至2017年6月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自2006年5月起至今担任本公司副总裁。

  杨代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杨代宏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杨代宏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468,979股。

  司燕霞女士,54岁,现任本公司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1990年7月毕业于山西财经学院会计系,获学士学位,会计师。2005年7月至2005年11月在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完成了在职CFO课程学习。自1993年4月起进入本公司工作,曾任本集团财务总部资金结算中心经理,核算中心经理等职务,2004年4月至2014年6月任本公司财务总部总监,2014年6月起至今任公司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

  司燕霞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司燕霞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司燕霞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404,423股。

  周鹏先生,59岁,现任本公司副总裁。1985年毕业于湖北医学院,获医学学士学位。1994年获主治医师职称。2000年至2002年结业于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1999年加入本集团,历任本集团总经办主任助理,丽珠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总经理,本集团人力资源总部总监,丽珠集团营销公司副总经理,本集团非处方药事业部副总经理,本集团行政总部总监,总裁助理,行政运营总部总经理,人力资源总部总经理,兼任丽珠医药工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自2014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2019年5月至2021年4月兼任本集团公共事务总部总经理,2021年4月起至今兼任本公司行政总部总经理。同时兼任珠海市红十字会副会长,珠海市药学会副会长,珠海市科技发展促进会第一届理事会副会长等职。自2016年11月起至今任本公司副总裁。

  周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周鹏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周鹏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61,204股。

  黄瑜璇女士,56岁,现任本公司副总裁。1989年毕业于福建农林大学,获学士学位。2000年至2002年结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企业管理研究生课程进修班,2004年获高级经济师职称。2005年加入本集团,历任福州福兴副总经理,自2015年7月及2016年6月起至今,分别任本集团原料药事业部副总经理及珠海市丽珠医药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12月至2018年10月任本集团总裁助理。自2018年10月起至今任本公司副总裁。

  黄瑜璇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黄瑜璇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黄瑜璇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135,318股。

  杨亮先生,39岁,现任本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兼授权代表。2006年毕业于暨南大学,获管理学学士学位,于2008年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获管理专业硕士学位,获得基金从业资格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2008年5月至2010年6月,在珠海威丝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战略推进主管及投资并购经理职务。2010年7月至2011年7月,在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集集团,000039.SZ,02039.HK)企业管理部担任战略绩效主管一职。2011年8月加入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担任高级投资项目经理一职。2012年12月及2014年12月分别取得深交所董秘资格证和香港特许秘书公会联席成员资格。2022年3月成为特许公司治理公会资深会士和香港公司治理公会资深会士。自2014年6月起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兼授权代表。自2020年6月起至今任本公司副总裁。

  杨亮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杨亮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杨亮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02,897股。

  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3-059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6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6月2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参会监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长的议案》

  选举汪卯林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长。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1日

  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3-060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组抗人IL-17A/F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开展三期临床试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附属公司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珠单抗”)与北京鑫康合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联合申报的“重组抗人IL-17A/F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已完成二期临床试验,并于近日开展三期临床试验。现将有关详情公告如下:

  一、药品的基本信息

  药品名称:重组抗人IL-17A/F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英文名/拉丁名:Recombinant anti-human IL-17A/F Humanized Monoclonal Antibody Injection

  剂型:注射剂

  规格:160 mg(1.6mL)/瓶

  注册分类: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

  申请人: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北京鑫康合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二、药品的研发及相关情况

  “重组抗人IL-17A/F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以下简称“本品”)于2020年2月19日获得中至重度斑块型银屑病适应症临床试验批准(受理号:CXSL1900130)。有关本品临床试验申请获批的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2月20日发布的《关于新药临床试验申请获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本品能同时靶向同源二聚体IL-17A-A和IL-17F-F,以及异源二聚体IL-17A-F。IL-17A和IL-17F在体内以同源二聚体IL-17A-A和IL-17F-F,以及异源二聚体IL-17A-F形式存在。它们主要由T辅助细胞Th17亚群产生,也可由其他T细胞、中性粒细胞和肥大细胞产生。这些二聚体作用于受体IL-17RA及IL-17RC,能促进其他促炎细胞因子(如IL-6、TNFα、IL-1β、IL-20家族细胞因子、GM-CSF)以及效应蛋白的表达,并进一步导致中性粒细胞和巨噬细胞以及上皮细胞和成纤维细胞的活化,在许多自身免疫性疾病(如银屑病等)病理生理学中发挥重要作用。

  本品已完成二期临床试验期中分析,研究结果显示:本品整体安全性良好,常见不良事件发生率与同靶点药物类似,且具有起效快及疗效维持时间长等特点。此次拟开展的是一项多中心、随机、双盲、阳性对照(司库奇尤单抗)三期临床试验,旨在评估本品对比司库奇尤单抗(商品名:可善挺)治疗中度至重度慢性斑块状银屑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重组抗人IL-17A/F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由丽珠单抗与北京鑫康合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开发,丽珠单抗已获得本品银屑病适应症在全球范围内的开发、注册、生产、销售和分许可的独占性权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丽珠单抗在本品累计直接投入的研发费用约为人民币7,034.45万元。

  三、同类药品的市场情况

  针对IL-17A靶点:目前国内已有2个进口产品获批上市,根据IQVIA抽样统计估测数据,进口产品2022年国内终端销售金额约为人民币15.02亿元。国产产品共有8家企业已获批临床,其中2家已申报上市。

  针对IL-17A/F靶点:目前全球仅有优时比(UCB)比吉利珠单抗注射液(商品名:Bimzelx)获批上市,其已于2023年4月26日在中国申报上市,国内暂无其他公司申报临床。

  四、风险提示

  由于药物研发的特殊性,从开展临床到投产上市的周期长、环节多,易受到诸多不可预测的因素影响,本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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